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5期)

2024-04-03 16:20
河南

通许县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豫0222执1536号

本院在执行亢剑峰与李明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明辉逃避执行,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通许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明辉,男,汉族,1990年4月14日生,住河南省通许县大岗李乡吴召村102号 。

身份证号:41022219900414****。

执行依据:(2023)豫0222民初1493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条件:凡能协助法院找到李明辉或其财产,使得案件得以执结,申请执行人将对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五进行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执行数额:136405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371-24935592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原标题:《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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