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公正裁判民心暖 春风和煦锦旗飘

2024-03-29 19:02
安徽

铜陵中院

公正裁判民心暖

春风和煦锦旗飘

阳春三月,春和日暖,鸟语花香。3月28日,铜陵中院民三庭收到一面印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帮企业排忧解难公道人心”的红色锦旗,笑容满面的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表达真挚谢意,“感谢法官为我们企业主持正义,春节那会天气那么冷还实地走访勘察现场,我们真的很感动!”事情还要从一起四年多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说起。原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某投资开发公司签订了土方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容为图纸范围内土方开挖及外运,关于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则约定,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开盘后,支付工程款。由于出现上游尾砂库影响,该建筑公司被迫施工中止,后双方按照施工图纸的原始标高和设计标高计算出工程量,并由审计单位出具结算书,三方均签字确认。该建筑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按照结算书金额支付工程款,被告提出抗辩,认为据以认定工程量的图纸与实地现状不符、审计单位审计程序违法以及合同付款条件未成就等。一审法院以该建筑公司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后该建筑公司提出上诉。考虑到案件标的额巨大,且当事人就案件证据及事实存在很大分歧,民三庭本着审慎处理的原则,邀请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政府职能单位人员,开展了2024年度铜陵中院首期院庭长示范观摩庭审活动。同时根据上诉人的申请,由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进行案涉争议证据的技术性理解。临近春节期间,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案涉土方施工现场,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就争议的现场遗留道路土方量进行估算扣除。最后法院根据公平原则,适用情势变更制度,认定案涉施工合同付款条件成就,最终改判该投资开发公司支付522万余元的工程款。

建设工程类案件往往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须更加严谨精益、细致详尽。民三庭对案件的改判,不仅为该建筑公司讨回了拖欠已久的几百万工程款,更是彰显了法院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为企解忧的情怀和担当。

小小锦旗,字短情长,它承载的不仅是群众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更是对法官公正司法的鞭策。铜陵中院民三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司法满意度。

趁取春光,

还留一半,

莫负今朝。

撰稿:武华君

审核:童颜

编辑:叶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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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公正裁判民心暖 春风和煦锦旗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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