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马路不是你家,转弯变道看着点
车辆在转弯时,受道路条件限制视线不佳,若不提前观察路口、控制车速,或者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变更车道时,驾驶人也需要谨慎观察,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车道情况和其他车辆动态,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
本期曝光台选取9起交通事故,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3月20日12时1分,朱某驾驶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奎屯市南环路交警大队出入口右转弯时,与右侧车道同向行驶的崔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朱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负全部责任。
3月25日21时40分,段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尼勒克县东环路与民生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的韩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段某受伤。
尼勒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段某驾驶三轮电动车通过十字路口时未按规定在路中心转弯;韩某通过路口时未按规范操作安全驾驶,双方负同等责任。
3月21日18时47分,刘某驾驶小型专用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G312线4418公里+561米路口处左转弯时,发现直行车辆临近后仍加速转弯,随后车辆失控冲入道路南侧的排水渠中,造成车辆受损。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九公里交警大队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全部责任。
3月21日10时41分,袁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富蕴县文化路与水利局西侧道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至该路口的赵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
富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袁某驾驶车辆转弯时没有让行直行的赵某,负全部责任。
3月22日9时58分,王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乘任某)由东向西行驶至霍城县G218线67公里+400米处路段向左变更车道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任某受伤。
霍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无证驾驶且变更车道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负主要责任;张某驾驶车辆遇不良天气时,未降低行驶速度,负次要责任。
3月12日10时19分,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昌吉市宁边路八音盒小区门前人行横道时,与由南向北通过人行横道的白某某相撞,造成白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且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负全部责任。
2月18日9时55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果尔敏街农村信用社门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后,与道路中心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与护栏损坏。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3月15日13时,瓦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奇台县东关街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前方左转弯的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两车受损。
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瓦某驾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负全部责任。
3月19日9时15分,韩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温宿县北外环路托甫汗镇6大队十字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帕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某闯红灯通行,负全部责任。
原标题:《曝光!马路不是你家,转弯变道看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