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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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婚姻家庭纠纷“我也舍不得我的孩子啊,我愿意为了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尝试修复家庭关系......”原告罗某某哽咽着说道。
据悉,原告罗某某与被告石某某本是一对十分恩爱的夫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2022年9月5日,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大女儿石某甲由被告抚养,小女儿石某乙由原告抚养,双方互不承担抚养费。2023 年11 月被告称需要接女儿石某乙回家玩几天。一段时间后,原告去被告处接女儿时被告却予以拒绝,同时称以后两个女儿均由自己抚养。被告石某某辩称,不是不让小孩回去,是孩子自己不愿意回去。
家和万事兴,秉承着“调解为重”,以“调”促“和”的理念,本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理、情并释。本案石某乙已经五岁多,法官耐心询问石某乙,得知其真实想法是想与父亲共同生活,结合其从小的生活环境及与姐姐一同长大的事实,通过询问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确定这是石某乙的真实想法。原告也在了解女儿的真实想法之后,意识到孩子是无辜的,即使父母离婚也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让孩子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一味按照父母的决定来生活。因此,原告同意孩子在不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由被告抚养。双方还在法官的调解下意识到亲情对于孩子的重要性,表示后续会修复双方感情,不排除有复婚的可能。
【法官说法】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八周岁,则应当询问其个人意见,并结合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问题做出认定。但是,法律的上述规定,是否意味着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就不能询问其个人意愿,并结合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问题做出认定?
【法官说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智力发展已经远超以前,与谁共同生活对孩子影响巨大。因此,只要孩子具备对此做出清晰且明确的表示,我们应当考虑孩子的真实意愿,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法条链接】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来源:碧江法院
监制:田海 |审核:崔嵬 |编辑: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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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