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怎么申领?能领多久?市社保部门最新解答来了↘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具备包括: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那么
到底哪些情况属于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快来听听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解答吧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如果是到经办窗口现场办理,须提供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在网上平台办理无须提供要件,网上渠道: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对失业保险金
缴费年限和领取期限
是如何要求的?
这点有明确规定。
即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按其申领时的标准执行。
记者:袁丽平原标题:《失业保险金怎么申领?能领多久?市社保部门最新解答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