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 临湘法院@同学们:向校园欺凌say“NO”!
冰雪消融 天气回暖
又是一年开学季
临湘法院“法治第一课”如约而至!
这次法治宣讲课的主题是什么呢?
“学会自我保护,向校园欺凌说‘不’ ”
精彩内容请往下看
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设平安校园,2月28日上午,临湘法院聂市法庭庭长、源潭中学法治副校长钟临辉带队走进源潭中学,为七年级1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遇到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做?”课堂上,面对主讲人李安妮的提问,同学们纷纷举手,有的甚至迫不及待地抢答... ...“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殴打辱骂他人,给同学取难听的绰号也是校园欺凌。”
“遇到校园欺凌,我会告诉爸爸妈妈和老师。”
“看到同学被欺凌,我不会强出头,要先保护自己,可以找大人帮忙。”
…………



在一个接一个的互动问答中,同学们深入思考、热烈讨论,现场气氛格外热烈。李安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案例,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防范及应对策略,告诉同学们要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治课结束后,李安妮就同学们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交流,耐心解答了他们的疑问。下一步,临湘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教育“助推器”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凝聚院校合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
对于预防校园欺凌我们还需要了解哪些相关知识
请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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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1、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附近的社会组织、公安机关等。犯错的是欺凌者,大人们会保护你。
2、不要以暴制暴,以免遭受更大伤害。
3、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4、不要陷入自责,被欺负不是自身的原因。
02.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最后让我们一起牢记预防校园欺凌小口诀!
讲文明,懂礼貌,校规校纪要记牢。
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造谣。
与人为善大道宽,盛气凌人朋友少。
以强凌弱不可取,团结友爱最重要。
玩笑打闹别过火,小磕小碰别发飙。
情绪过激事端起,理性沟通矛盾消。
有益活动勤参与,良师益友多结交。
懂法守法能自律,身心健康乐逍遥。

原标题:《开学第一课 | 临湘法院@同学们:向校园欺凌say“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