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副主任科员”要再见了?公务员职务职级迎大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涉及到
职级晋升、工资、加班补助等多个方面
且看小布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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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亮点:
非领导职务改革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以前,非领导职务是这样的: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原来的正科副科,变成了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
第二个亮点:
工作满三十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且最后也指明: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申请提前退休,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等。
此前,镇长(领导职务)、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都对应于正科级,类似的:县长、调研员=>正处级,厅长、巡视员=>正厅级,
多数情况下,一个人不会同时担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请记住,只是多数情况,因为确实还有不少省厅、部委中会有同时兼任的案例。

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就是,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
按照新规,大概率是1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按照一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注意:研究生是否定为四级主任科员还需要条例细则进一步明确,这里只是预测。)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同样,这里只是预测。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无非两种方案:第一种,按照新体制来,弄个对应规定;第二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
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这里说的是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调整,与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有点特殊情况。
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俗称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既然都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了,也得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

国企的自主性更高,在职务设置方面权限很大,短期内并不会受到此次公务员调整影响,长期来看,可能部分国企会参照公务员调整进行调整。

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新的公务员法出台后,是否还会有人数限制,需要看具体细则规定。
需要注意,在2015年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中,在县级以下单位非领导职数有所突破。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再次强调会坚持此前改革,所以不会发生变化。
此次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务员法出台后,县级以上的非领导职数是否也会突破。

流程是人在操作,存在不确定因素。对于无限制的情况,基本上是到点就提。


在公务员法中,副科是最低的行政级别,大致对应于X县财政局副局长的级别。但是财政局内部也有预算股等部门。这些部门一把手、财政局的中层干部,就是股长。比副科级别还要低的官员。
虽然级别低,但股长是目前县、乡两级行政管理中的中坚力量。某些股长实权也不容忽视,比如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股长,目前一般按照领导职务序列来对待,但是此次并没有在公务员法中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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