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薪”过年!——文昌法院快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
原创 文昌市人民法院 文昌法院
“法官啊,马上要过年了,我一直要不回来工资该怎么办啊?我该向谁要啊,请您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在文昌法院的审判庭,原告情绪激动地向法官诉说他的苦恼。临近年关,确保广大农民工能够拿到回家过年的工资,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职责的充分体现。近日,文昌法院立案速裁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张“结算单”,引发“双重纠纷”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案涉工程的承包方,该公司将案涉工程的劳务项目转包给被告郑某某。2020年12月,被告郑某某雇佣原告陈某某进行墙面施工工作。完工后,被告郑某某与原告陈某某于2022年3月14日对劳务报酬费进行结算,结算单上载明:因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向被告郑某某结清工程款,被告郑某某欠原告劳务工资69500元。结算后,被告郑某某向原告支付了42500元,至今原告尚有27000元未得到支付。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讨未果后便诉至法院。被告郑某某坚决认为,结算单上写得清清楚楚是因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向其支付完毕案涉工程款才会导致其无资金支付工资,故其没有义务向原告支付工资。而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则认为其已将全部的案涉工程款支付给被告郑某某。双方僵持不下,案件陷入僵局。
法结心结,打包“双解”
承办法官发现本案的症结在于被告郑某某与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较大的争议和纠纷。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涉标的较小,为充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原告能够及时拿到工资,同时也考虑到被告郑某某的实际困难,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承办法官便着手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法官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关系后,被告郑某某与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另行解决纠纷。被告郑某某打开心结后认可拖欠原告劳务工资的事实,原告遂当庭自愿撤回对被告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欠薪无小事,民生稳定“双维护”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国计民生,更应妥善处理。近年来,文昌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执源治理”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聚焦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纠纷调处机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治未病”,化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吴燕静
原标题:《安“薪”过年!——文昌法院快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