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县委书记王旭对法院《诉情通报》高度肯定并作出批示

2024-01-17 16:52
陕西

2024年1月16日,旬邑法院发出第三期《诉情通报》,就2023年1-12月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具体研判分析。通报发出后,县委书记王旭作出重要批示:“2023年法院工作成效突出,四项工作全市第一,四项工作列全市第二,值得表扬!经过分析还有五个方面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五点对策,符合实际有可实施性。要求县法院在新的一年,强化审判职能和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职责使命,创人民满意法院和枫桥式法庭。并请政法委做好协调,全力支持法院开展工作。”

1月17日,旬邑法院接到县委书记王旭的批示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如何落实县委书记王旭的批示进行部署安排,对旬邑法院2024年审判执行工作从以下四方面作出安排: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县委书记王旭的批示要求

要求全体干警按照县委书记王旭的批示,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法院和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建“人民满意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整体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要求结合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主导精神去领会落实县委书记王旭的批示要求,发挥法院和法官在“枫桥经验”中的司法推动作用,切实更新法官深入基层开展枫桥经验调解工作的思想认识,争取化解一个纠纷解决一类问题,切实实现源头清零,减少衍生案件发生。

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家事、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力度,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以建设“共享法庭”为载体,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在人民法庭及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或者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助诉讼服务设备,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办理诉讼业务;坚持分类分层过滤。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类案同审、繁案精审;简化简案办理程序,完善速调速裁机制;强化程序衔接,确保简案提速办理,针对群众所诉案件尽快审结,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旬邑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要主动适应企业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强化提升运用“互联网+”服务水平,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登记材料,优先登记,优先立案,为企业创造更快捷的服务,用足内力,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力度;进一步选优配强商事审判法官,强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提升商事案件办理能力。主动为金融系统企业送法普法,引导企业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帮助企业提升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统一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使市场主体具有稳定的可预期性;强化涉企法律风险研判分析,针对案件中的风险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矛调中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共建联建,进一步整合基层社会管理组织资源,重视乡规民约、善良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统筹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功能,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基层治理组织开展“无讼村”“无讼社区”“无讼学校”等创建活动;邀请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熟悉乡村实际、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的乡村干部、群众、退休法律执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加纠纷调解,促进矛盾化解;以“互联网+司法”思维,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办案质效、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解决纠纷;要在综合治理中体现新担当,主动融入街道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自2023年以来,旬邑法院每季度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和各镇办发送一期《诉情通报》,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提出改进意见,定期为县委、政府及各基层组织提供了一份辖区社会矛盾的“体检表”。这份“体检表”及时管用,针对性强,备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青睐,为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才出了一条希冀之路,也是旬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肩负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原标题:《旬邑县县委书记王旭对法院《诉情通报》高度肯定并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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