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案例13:《动物咬人起纠纷 及时调解息纷争》

沙家埭村 吴丽萍
案例介绍:
2018年3月2日,沙家埭村王某在做保洁工作时路过沈某家门口,不慎被沈某放养在外的狗咬伤;事后,双方在责任和费用赔偿上产生了纠纷,沈某不愿意承担责任,并表示那么多年了,人来人往的,也不见这狗咬过人,为什么一到你路过了,就出事呢。而王某则提出了高额的赔偿,且扬言若不赔偿并道歉,就要去报复沈某。
调处过程及结果:
了解此次事件后,调解员迅速意识到,当前首要任务是对双方的安抚和稳定工作,防止报复之类的恶性事件发生,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复杂化。于是,调解员先来到了王某家,对王某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和劝说。
王某的家属对于这件事纷纷表示气愤不已,王某的儿子对调解员说:“本来就是他的错,他不止不肯赔偿,连个道歉都听不到,还说的好像是问题出在我父亲这里,这口气实在是不能忍,我不会接收你们的调解的。”一时间,王某家响应之声一片,“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我们王家不是好欺负的!”……
调解员听到这里,知道不能让他们说下去了,一旦热血上头,什么事都可能干出来。“大家冷静一下,这件事上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王某一定会按法规规定的就伤害做出赔偿,我们一定会对沈某做出进行严厉批评!”
调解员一连用了三个肯定的词汇,使喧闹的场面很快冷却下来。看到大家都暂时冷静下来了,调解员暗自松了一口气后,继续劝说道:“现在你占理,但如果真的做出报复的举动,有理也成了没理,是很不明智的,况且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报复完他报复,什么时候是个头,而且最重要的,政府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终于在调解员的苦口婆心下,王某一家都冷静了下来。
之后,调解员将沈某约到王某家,当面讲清了其中的利弊,双方都接收了调处,并在调解员耐心沟通下,就赔偿达成了一致。
沈某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王某医疗费665元,交通费36元,总计701元(以发票为凭证),其他费用未产生,不作赔偿。
案例点评:
在这一起调处案例中,人民调解员没有急于约谈双方,而是先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平稳一家人不理智的情绪,打消其报复的念头,防止事态的恶化;其次在平和的心态下,对双方就责任及赔偿进行协商沟通,最后完美的解决了这一起可能会导致严重事态的案例。
这例子告诉我们,依法规进行调解固然不错,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否则好的出发点反而可能会酿成矛盾的更大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