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公开西藏航空事故调查报告遇阻后起诉,一审法院驳回诉请
2024年1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律师胡磊处获悉,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行政判决,驳回胡磊诉请,法院认为民航西南局对胡磊作出的《关于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函》并无不当。
冲出跑道的客机。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TV9833航班在执行重庆—林芝客运任务时,在重庆机场起飞滑跑过程中偏出跑道。根据机组反映,飞机在起飞过程中出现异常,按程序中断起飞,偏出跑道后发动机擦地起火,目前已扑灭。机上共计122人,其中旅客113人,机组9人,已全部安全撤离。在撤离过程中,有36人擦伤扭伤,已及时送当地医院检查。该起事故事发一年后,胡磊向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下称:民航西南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起不安全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周年报告)。
2023年6月6日,民航西南局答复胡磊称,该事件调查工作已结束,报告公布工作正在进行中,局方将通过正式渠道公布报告。胡磊不服该答复,向龙泉驿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航西南局官网于2023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TV9833航班偏出跑道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称,民航西南局依据中国民航规章《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CCAR-395)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了深入的技术调查,包括对事发现场进行勘查,对有关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机组成员资质能力、航班运行、飞机适航维修、航空公司组织管理、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机场保障等情况开展调查,使用飞行模拟机开展了模拟验证。截至目前,技术调查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查明,后续将向社会公布最终调查报告。
龙泉驿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航西南局对胡磊向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有作出处理或答复的法定职责。民航西南局于2023年5月21日收到胡磊的申请,于2023年6月6日作出案涉答复,程序合法。
对于该案的实体问题,龙泉驿法院认为,根据《民用航空器技术事件调查规定》第十条规定,“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或者指定的人员负责事件调查信息的发布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或者透露事件调查信息”,“胡磊申请公开的案涉调查报告应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或者指定的人员向社会公布”。龙泉驿法院认为,该案中民航西南局已经告知了胡磊该事件报告公布工作正在进行中,将通过正式渠道公布报告,已履行了告知和说明理由的义务,“民航西南局对胡磊作出的《关于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函》并无不当”。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胡磊表示,龙泉驿法院援引的《民用航空器技术事件调查规定》第十条规定,是对事故调查过程中涉及的进展进行新闻报道的规定,并非是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与否的制约;龙泉驿法院在案件一审明确了TV9833航班事故调查报告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相关政府信息也完成了制作,“如果对于这样的政府信息公民都不能依法申请公开,只能通过民航局的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布,这也意味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安排失效了。”胡磊称,他已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截至发稿前,民航西南局官网尚未公布西藏航空TV9833航班偏出跑道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