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2023-12-19 16:37
西藏
根据林芝市教育局、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林芝市2023年度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林芝市教育局于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组织召开了林芝市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会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修订对照表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边境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健全完善我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通过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量化打分和面试答辩,形成了参评教师的参评成绩。根据《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通过率,经与会评委无记名投票,市广东实验中学斯塔卓玛按“正常评审”方式通过中级职称评审(复核通过);次仁等35名教师按“正常评审”方式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德吉卓嘎等85名教师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边境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的若干措施>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人员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将书面反映材料逐级提交至林芝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办事机构(林芝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进行复核。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
监督举报电话:
0894-5893315(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894-582892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94-5822399(教师工作科)
附件:林芝市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
林芝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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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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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林芝市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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