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
本文原标题:《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0月26日20时,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环境信访件116件,现将第6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瓦子街镇蔡家川林场:近三四年,黄龙县政府和黄龙山林业局对蔡家川桥榆沟原始森林进行打坝、修建建筑物,开发旅游项目,毁坏林地,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位于黄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蔡家川林场桥榆沟片区,该处为黄龙山林业局蔡家川林场所管辖。2013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准予设立黄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黄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13〕23号)。2015年国家林业局对黄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予以批复《国家林业局关于辽宁大黑山等10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林规发〔2015〕158号)。该处修建的是黄龙县招商引资的树顶漫步青少年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项目,2015年12月24日黄龙县经济发展局对此项目予以备案(黄政经发〔2015〕617号),2016年1月11日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此项目予以备案(延发改社会备〔2016〕1号),该建设项目手续完善。在项目建设初期,由于国防建设要求,导致项目终止建设。调查人员经过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建设遗留的问题如下:1.林场内闲置两处房屋,占地面积为50平米左右,一处外部为集装箱式,另一处为玻璃屋式;2.堆料场三处,面积约20平米,重2吨左右,分别堆放着毛石、建筑垃圾、印有中国移动标志的木质花篮;3.自然堰塞水潭一处,面积约110平米,在原沟道利用有利地形上建设水泥坝一座,长2米,宽1米,高1.5米,建设目的为提高林内湿度和负氧离子含量。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黄龙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黄龙山林业局下达督办函,责令其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10月27日前将两处房屋拆除,三处堆料场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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