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这类行为湖州交警要严查

2018-10-26 23:45
浙江

网上购买涉嫌使用假牌!

10月19日,湖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凤凰中队在青铜路设卡检查,晚22时一辆摩托车往卡点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调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未佩戴头盔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登记京BB6***的车辆车身颜色应为灰色,但现场车辆为绿色,且车辆状态显示为注销,陈某涉嫌使用假牌。

驾驶员陈某承认车辆和车牌是从网上购买的,对于号牌的来源表示并不清楚。目前民警正在对号牌做进一步鉴定,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联系挪车发现套牌车辆

10月21日下午,德清交警大队舞阳中队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游子街一停车场内停着的一辆浙EGA1**白色越野车挡住了他的正常通行。接到电话后,中队工作人员立即对该车牌号进行了网上查询,结果发现系统显示该车牌号不存在。针对这一情况,中队立即派民警前往停车场核查。通过检查机动车的车架号发现该车驾号所登记车牌与车上悬挂的车牌不相符,有套牌嫌疑。

随后车主朱某到达了现场,经查实,该车实际车牌号应为“浙EGA1**”,其所悬挂车牌号“浙A2ZN**”已被注销。而车主朱某也承认,该车牌是自己一次偶然的机会捡到的,想到可以用来逃避电子警察监控,便偷偷替换了自己的车牌。

同一天查获两起使用伪造证件

10月15日上午,长兴交警大队金夹中队在104国道上开展重型货车专项检查,当对一辆号牌为辽GB3***重型半挂车进行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图案模糊有点异常,民警怀疑此证可能是假证,遂经网上核对及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承认因车辆30多条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无法通过年审,后找人伪造该车的行驶证企图蒙混过关。

10月15日下午,长兴交警大队水口中队在长达线水口新街路口进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对一辆号牌为浙E61***小型面包车检查时,民警发现出示的驾驶证字迹不太工整,纸质与正规驾驶证有所不同,凭着多年的经验,民警怀疑此证可能是假证。经网上核对及询问,驾驶员高某承认其驾驶证在多年前因酒后驾车被吊销,后通过电线杆“小广告”找人制作了多本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

开展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

为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五大行动,即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哪些车辆交警重点关注?

1、群众举报的假牌套牌车辆;

2、重点车辆“黑名单”数据库中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

3、1年内2次以上补办机动车号牌记录的车辆;

4、号牌表面磨损严重、有残缺、有污损、有遮挡的机动车,新车悬挂旧号牌或旧车悬挂新号牌的车辆;

5、使用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车辆;

6、各地研判比对确定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

7、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

哪些违法行为交警重点查处?

号牌类: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伪造、变造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证件类:伪造、变造登记证书;伪造、变造行驶证;伪造、变造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登记证书;

标志类:伪造、变造检核合格标志;伪造、变造保险标志;使用伪造、变造检核合格标志;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

哪些场所交警会重点检查?

城区(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物流集散地、建筑工地、车辆改装修理厂、二手车交易市场;

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主要卡口、收费站和服务区;

公安交管部门路面执勤执法站点、车辆管理所及交管服务站车辆查验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违法处理窗口等办公场所。

群众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通过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讲清楚涉嫌使用假牌、套牌车辆的号牌、车身颜色,以及发现的时间、地点。

微信举报:通过“湖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举报发送涉嫌使用假牌、套牌车辆的号牌、车身颜色的照片,以及发现时间、地点的简短文字。

湖州交警欢迎各位市民积极提供使用假牌、套牌车辆线索,对举报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元的奖励。

假牌套牌假证违法将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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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州交警

编辑:朱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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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的问候

2018年10月,摄于拍摄于安吉徐村湾

摄影:江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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