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鹤家乡:实施生态移民工程,解决“人鸟争食”矛盾
丹顶鹤在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展翅飞翔。
在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年半之际,12月5日至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集中采访活动,分别前往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庆等地探访湿地保护现状,推动湿地保护法等生态环保法律有效实施。
澎湃新闻观察到,位于黑龙江齐齐哈尔的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方面,率先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湿地修复206万平方米,以此减轻人为因素对湿地植被的破坏。
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芦苇沼泽为主的内陆湿地水域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17万公顷,栖息着以鹤为主的众多珍稀水禽。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然教育讲解员王宇婷介绍,目前,全世界现有鹤类15种,我国分布9种,扎龙有6种。全世界野生丹顶鹤3000只左右,扎龙野生丹顶鹤种群近300只,人工繁育丹顶鹤近600只,为世界上面积最大、数量最多的野生丹顶鹤繁殖栖息地和人工孵化丹顶鹤基地,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大湿地、中国鹤家乡”。
丹顶鹤在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资料显示,扎龙保护区于1979年正式成立,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被列为中国首批国际重要湿地,2020年被命名为“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
自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希望用法治力量推动扎龙湿地保护工作。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乔伟杰介绍,在此期间,齐齐哈尔市政府印发了《齐齐哈尔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湿地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到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编制《齐齐哈尔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齐齐哈尔市湿地保护修复方案(2021—2025年)》《齐齐哈尔市湿地资源双量管控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文件,确保湿地保护法落地见效。
特别是在湿地保护修复方面,当地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基本解决了“人鸟争食”的突出矛盾。齐齐哈尔市人大代表、铁锋区哈拉乌苏村党总支书记王涛介绍,项目分为搬迁工程和安置工程两部分,涉及296户、943人,拆除地上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湿地修复206万平方米。安置工程,占地面积4.16万平方米,新建居民小区1处,建设8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334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扎龙镇哈拉乌苏村。
“该项目于2015年开始建设,2017年10月竣工,竣工后居民全部搬迁入住。”王涛介绍说,生态移民工程不但解决了核心区鸟类生活环境,还使搬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整体提高,获得搬迁群众的认可,该项目有力解决了“人鸟争食”“人鸟争地”的突出矛盾。
丹顶鹤在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湿地保护法是湿地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如何织密扎牢湿地保护的“法治网”?齐齐哈尔市在落实湿地保护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林长+检察长”“林警长”协作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暂行规程》,形成法治力量的工作合力,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卫星遥感、日常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湿地专项行动、“绿盾”专项行动等,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湿地资源行为。
湿地保护是系统工程、复杂工程、长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构建一体化湿地保护治理体系,确保法律落实见效。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乔伟杰表示,齐齐哈尔市将严格落实湿地保护“一法一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健全湿地保护机制,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强化联合执法,确保湿地保护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筑牢松嫩平原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