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河源全市首例!
注意啦
在河源
遛狗不牵绳
罚!罚!罚!
12月1日
《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
遛狗不牵带要受到处罚
当天,就有市民被罚款100元
这也是我市首例
记者从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了解到,在《条例》实施当日,该局作出了我市首例不文明养犬的行政处罚,一市民携带犬只外出时未使用牵引带,也未装入笼内,被罚款100元。
劝导无效,罚!
据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监督四所副所长吴杰介绍,12月1日上午9时,执法人员在源城区上城街道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只小狗因未拴牵引带在街上到处乱跑,存在安全隐患,经劝导狗主人无效后,执法人员随即将这只小狗收容。
“我们把小狗带走之后,小狗主人主动来到局里配合调查处理。”吴杰说,该市民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在对其进行劝导教育后,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该市民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文明养犬
这样处罚
《条例》对公众在饲养犬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后,还要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文明养犬观念增强
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相关政策规定“我们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首先是进行劝导教育,拒不整改的,我们才会根据《条例》采取相关惩处措施。”吴杰表示,为增强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连日来,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通过上门入户讲解、现场劝导等方式,向市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相关政策规定,不断规范市民群众养犬行为。当前,我市不文明养犬现象大大减少,市民文明养犬观念日益增强。
此外,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还联合多个部门开展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收容各类犬只176只。接下来,该局将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和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犬只管理工作,着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
原标题:《罚!河源全市首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