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明年消除!事关高明自建房→

2023-12-05 13:24
广东

近日

《高明区自建房安全管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已经印发

今年

高明区提前完成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

及自建房归集系统录入工作

接下来将建立长效机制

力争在2024年底前

将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更合镇吉田村。洪海摄

相关部门介绍,吸取外地相关事故经验教训,近年来,高明区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今年,区住建水利局已提前完成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及自建房归集系统录入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实施整治,在整改完成后进行销号管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高明区内所有初判隐患自建房均已落实初步整治措施,初步整治率达100%;整改完成后的销号率达到47.73%,其中经营性自建房销号率80%。

《行动方案》要求,接下来,高明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管理提质增效行动,以经营性自建房及超限高自建房(4层或建筑总高度15米以上,不含本数)为整治重点,重点排查建筑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经营所属行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行动方案》强调,高明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及经营监管,落实自建房常态化巡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各镇(街道)要重视专业技术保障,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用地、规划、建设、经营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指导和督促镇(街道)抓好属地责任落实。

荷城街道新村。洪海摄

根据《行动方案》,市民如想将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应依法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属违章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法律法规禁止等情形的房屋,禁设经营场所。

各镇(街道)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依托新增违法建设零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壮大巡查队伍,对属地房屋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经营业态安全隐患等问题线索。区有关部门也将依职能开展巡查,并督导属地做好问题线索核实处置。

《行动方案》还要求,高明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要提高警惕,时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到2023年底前,高明要基本完成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力争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到2025年6月前,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要取得显著成效,全区自建房各行业领域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荷城街道办还要打造尼教、孔堂自建房整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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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文字:高明融媒体中心李祥锐

原标题:《力争明年消除!事关高明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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