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伞”!这个反腐新词彰显中央扫黑除恶决心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8-10-21 17:10
来源:澎湃新闻

“拔伞”,又一个反腐新词出现在了近期官方媒体报道之中。

10月2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以更多“拔伞”战果回应期待》提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做到除恶务尽”,释放出扫黑除恶与“拔伞”持续发力、越来越严的鲜明信号。

文章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连续挥出重拳,“拔伞”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据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湖北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0个,立案365人,处理相关人员207人;河南省178名涉及“保护伞”问题的公职人员被查处,其中党政干部109人;广东省立案查处2起厅级干部、36起处级干部“保护伞”案件。

从7月份开始,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中央各督导组在动员会上再次提出,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反腐两手抓、两手硬,两结合、两促进,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文章认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拔伞”绝不会是一阵风。如果有谁继续为人“撑伞”,迟早会替人“顶雷”。

这里提到的“拔伞”,指的就是拔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实,“拔伞”这一说法此前已有多次亮相。

例如,人民网强国论坛今年8月就曾刊文《扫黑“拔伞”刻不容缓》,文章表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们,在利益面前忘记了曾经的誓言与初衷,将为人民服务转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不仅助长了黑恶风气,更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必须将“保护伞”连根拔起,彻底铲除,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在一些地方反腐稿件中。“拔伞”这一说法也有出现。例如,湖南常德市纪委监委网站今年7月就刊文《扫黑除恶就要“拔伞”“除根”》。文章认为,“拔伞”如“拔根”。屡次出现黑恶势力“春风吹又生”,说明黑恶势力的“根”并没有拔掉,只有“保护伞”倒了,黑恶势力气数也就将尽。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除伞”“拔根”行动。

对于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问题,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部署。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专门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的通报中,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报有不少。那么该怎样更加精准拔除“保护伞”呢?

《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年10月11日的一篇观察稿件《谁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11日的观察文章指出,拔除“保护伞”,要强化靶向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无疑提供了指引。“从对象上看,要重点聚焦通报中频繁出现、容易成为涉黑涉恶势力‘围猎’对象的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和审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从方式上看,要联合多部门力量,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等结合起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这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的行动。如针对公安系统部分党员干部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结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将严查为涉黑涉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今年6方面重点查处问题之一。针对部分村霸、寨霸在“保护伞”庇护下横行乡里问题,贵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从通报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涉黑涉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横行,根子在于当地党组织软弱涣散、履责不力,没有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指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

“基层党组织如果出现了空心化、软弱涣散的情况,一些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就会乘虚而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对《中国纪检监察报》表示,要把严打“保护伞”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的战斗堡垒。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