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15分钟公布7名干部落马,5人来自公安法院系统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8-10-21 17:31
来源:澎湃新闻

巴东县,隶属于湖北省恩施州。近日,一场反腐风暴在这座县城刮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恩施州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消息,在今年10月15日12时16分至31分的15分钟内,就有7名巴东县干部被查的消息公布,其中5人来自于当地公检法系统。

其中,来自巴东县法院系统的有三人,分别是: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陈千松,巴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继宏,巴东县人民法院野三关人民法庭庭长向芳。

来自巴东县公安系统的有两人,分别是:巴东县公安局水布垭派出所原教导员邓从丰和巴东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邓清彪。

15日落马的另外两人分别是: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翁立芝,巴东县野三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陈千国。另外,16日落马的还有巴东县水布垭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郑祖锋。

也就是说,15日和16日两天之内,巴东县“落马”了8名领导干部。

近年来,巴东县的反腐工作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曾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殊荣的巴东县委原书记陈行甲在辞职之前,也曾多次表态反腐。

比如,陈行甲在2015年3月2日举行的巴东县纪委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用词辛辣,直言不讳。

他说,“有少数乡镇长外出不请假不报告,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我到巴东三年半了,清楚地记得有名乡镇长仅仅给我报告过一次,你这几年真的只出去过一次吗?人出去了,有时连乡镇书记都不知道你去哪儿了,你还有没有点规矩?”

陈行甲还谈到了一个具体案件查办,他现场调研后发现群众举报真实,签批到县纪委和公安局查处。案子调查历时四个多月,过程很是吊诡。

“我认为吊诡的不是一些说情打招呼的情况,而是调查工作的举步维艰,似乎县纪委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一举一动、所有进展,被调查对象都一清二楚。在元月初公安局掌握确凿证据已经抓了几个人的情况下,外边居然还有人能买通看守的警员与其见面传信息!能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陈行甲表示。

陈行甲曾对《南方周末》介绍,当地官员邓明甲在担任副县长期间,直接找分管部门如林业局、畜牧局、烟办等部门索取现金五十余万元。法律文书显示,邓在担任副县长期间还利用职务受贿帮助他人获得项目。2015年3月16日,邓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除了副县长受贿获刑,曾先后担任巴东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的薛昌斗在2015年5月被双规。此时,薛昌斗已离开巴东任恩施州水产局副局长。当地有知情人士对《南方周末》称,薛的问题发生在巴东任职期间。

另一个是曾与陈行甲搭档的原县长刘冰。刘冰于2014年3月调任恩施州交通局党委书记,2015年调任恩施州政府副秘书长。2015年8月21日,恩施州纪委通报,巴东县原县长刘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经查,刘冰任巴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恩施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销毁收受的黄金制品、拒不向组织提供真实情况,对抗组织审查。

刘冰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或同意使用公款115.3029万元购买土特产送礼;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1.3万元,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37万元及黄金制品一套。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