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构改革:设省级党政机构60个
今天(10月19日),江苏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在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其中省级机构改革是“当头炮”。
据报道,机构改革后,我省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6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政府机构44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以下为通稿全文。


娄勤俭强调,按照中央部署,我省机构改革要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统筹省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江苏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动员部署会的召开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其中省级机构改革是“当头炮”。在推进实施过程中,
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建立与中央国家机关上下一致、运行顺畅的机构职能,健全省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省委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科学设置机构职能,真正做到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
必须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价值取向,通过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治理体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必须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要目标,围绕打造政府和市场“双强引擎”,坚持在机构合并上做加法不加门槛,在权力下放上做减法不减责任,使党政机构真正将注意力和着力点聚焦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必须把优化协同高效作为重大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坚持能够交由相关部门承担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设立独立的部门,坚持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从工作需要出发、在机构限额内设置部分机构,努力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调。
压茬推进的市县机构改革要注重上下贯通、统筹整合、因地制宜、简约高效,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娄勤俭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省级层面改革时间紧、要求高,要严格工作标准、注重统筹兼顾、把握时序进度,做到有组织有步骤推进、全方位全要素落实,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要加大“统”的力度,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职责、资产、人员、工作的划转和交接。在新机构新职能未全部到位之前,原机构原人员特别是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继续站好岗、履好职,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绝不能出现任何空档和差错。
要严密“抓”的程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坚持先转隶、再“三定”,坚持依法推进,确保政策合理、程序合法、操作合规。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成立后即着手开展转隶工作,原则上在动员部署会后一个月内完成。
要做好“人”的工作,妥善搞好人员调整安置,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因事选人、以事择人、以岗用人,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引导广大干部更好地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
要执行“铁”的纪律,坚持挺纪于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保密等各项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要凝聚“改”的力量,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注重思想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壮大主流声音,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文奇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我省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6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政府机构44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副省长,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纪委监委分管联系负责同志,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部长等参加会议。
来源:群众杂志
(原标题:《重磅!江苏共设省级党政机构60个,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