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寒潮天气预警提示
根据商丘市气象台最新资料分析,受寒潮天气影响,预计11月23日至25日,我市将有一次强降温、大风天气过程,最低气温下降10到11度,局部降幅可达12度以上。为切实做好本次寒潮天气防范工作,需关注寒潮天气对户外作业、交通出行、日常生活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减灾委办公室提醒,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寒潮天气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一、强化措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相关预警信息,及时会商研判,周密部署,提前防范,减少各类因大风降温寒潮引起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监测预警。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会商研判,加强与各重点部门的联防联动,切实做好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防灾部署提供保障和支撑。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提醒公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确保安全。
三、抓好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间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好厂房、仓储设施、加油站罩棚以及户外广告等建筑除险加固等工作。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做好化工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防止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建筑施工、户外作业要加强现场管理,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户外露天、高空作业和水上活动,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严防设施倒塌、避免坠落、垮塌导致伤亡事故。其他各类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并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动火。
四、全力保障民生。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卫生部门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做好流感等相关疾病的防控工作。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户外作业现场管理,加强高空作业、户外广告牌、工棚等简易构建物的管理,落实临时加固措施,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严防设施倒塌、避免坠落、垮塌导致的伤亡事故;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寒措施指导,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大棚要提前做好加固和维修,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民政部门要加强巡查敬老院、救助机构等部位,重点检查御寒取暖、生活保障等情况,重点保障老人、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妥善安置。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干道、桥梁、涵洞、道口、铁路等重点地(路)段的排查和防范力度,加大事故易发路段管控,加强“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严查严管重点车辆通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做好车辆和人员疏导工作,积极开展公路抢通保通工作,全力保障主干道(线)安全畅通。
五、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受大风降温天气等因素影响,容易引发各种呼吸道疾病,老人、孕妇、儿童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要重点做好防护。居家生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正确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取暖设备,确保电器开关保险设施完好,防止火灾和天然气泄漏等事故发生。户外活动,避免在大树、屋檐等区域停留,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不要将车辆停在高楼、大树下方,以免因吹落的物体造成损伤。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广大居民群众遇有紧急情况或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置和抢险救援。
原标题:《商丘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寒潮天气预警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