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法和声 | 当事人满意 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赞誉
近日,滑县法院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充分把握调解时机、妥善运用调解方法,成功调解三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0万!货款一次结清
“诉前调解又快又好,一下子省了几千块钱的诉讼费!”被告卫某感慨道。
滑县某公司起诉卫某,要求卫某支付商砼货款32万余元。焦虎法庭收到滑县某公司的立案申请材料后,调解员安立欣及书记员沈玉倩审核中发现原告上传的立案材料需要补充。
沈玉倩一边告知原告如何补充材料,一边拨通了被告电话。“现在工程款还没有结算,手里真没钱!希望能够宽限几天,等工程款到位了,我立刻结清货款。”被告卫某对案件事实无争议,并表示愿意支付货款。
初步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觉得案件有调解的可能,遂继续与被告保持联系,敦促其及时支付货款。经过不懈努力,被告主动筹钱,如数履行全部案款。
到账!从起诉到拿钱仅3天
2019年,蒋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向张某借款8500元一直未偿还。法官助理田姗姗翻阅卷宗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询问情况,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是仍左右推脱不愿履行。
“因为8000余元双方闹到法庭、撕破脸皮不值当!如果能诉前调解,和和气气解决矛盾,还能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田姗姗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件标的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遂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蒋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关系。经过三天持续努力,蒋某转账履行了还款义务。
“虽然钱不多,但是这些年没少催要,想起这事儿就心烦,没想到起诉后三天就拿到了钱!”原告拿到钱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连连致谢。
“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工作,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办,才能获得群众认可。”法官助理田姗姗说道:“当事人满意,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赞誉。不管再累再忙,只要案结事了,真正化解纠纷,这些付出都值得。”
当庭调解 当场履行!
2022年6月,孙某月、孙某志承包建设刘某三层住房。刘某向孙某月、孙某志支付建房款139000元后,以原告建造的房屋主体长度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孙某月、孙某志多次催要均未果,依法向滑县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赵政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庭前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开庭审理。
赵政凯围绕双方的矛盾症结,总结归纳争议焦点,并逐一进行审理。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时,赵政凯再次询问二人有无调解意向,并积极搭起双方沟通的桥梁,从情、理、法角度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案情,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尤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2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滑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滑法和声 | 当事人满意 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