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告一段落,中央9个督导组回京晾战果
按照中央部署,8月底至9月底,中央扫黑除恶第2至第10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进行督导。
此前,中央第1督导组已于7月初至8月初赴河北开展试点督导。至此,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已告一段落。
10月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中央扫黑除恶第2至第10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问题整改,完善思路措施,真正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督导工作成果令人鼓舞
9个督导组借鉴河北督导工作的有益经验,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较好地完成了督导工作任务,取得的成果令人鼓舞,充分证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证明了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非常及时必要。
——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各督导组将政治督导放在首要位置,把宣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始终,认真督导各地的政治认识、政治站位、政治自觉。9个督导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641个,直接与省、市、县、乡、村五级5764名党员干部谈话。被督导省市党委和政府对督导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书记把专项斗争紧紧抓在手上。
——进一步推动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各督导组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门搞督导,共下沉到99个市390个县627个乡镇823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同时,开通举报电话、网站和邮政信箱,广泛动员群众举报,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进一步推动严惩黑恶犯罪。各督导组把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作为督导的重中之重,督促各地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线索,并直接督办一批重点举报线索,推动各地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
——进一步推动深挖彻查“保护伞”。各督导组充分发挥督导“利剑”作用,推动9省市立案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彰显了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一抓到底的坚强决心。
——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各督导组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推动对新换届村“两委”候选人严格把关,对已换届村“两委”开展回头看,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增强。督导组深入调研,推动各地拿出有效举措,对相关治安乱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氛围。各督导组会同各地,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不断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斗争成效,曝光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起到了震慑黑恶犯罪、宣传法律政策、动员群众参与的良好效果。
督导问题整改紧盯不放
督导期间,各督导组始终把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现了一批各地在开展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全国扫黑办将会同各督导组,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推动被督导地区认真整改、逐一销账,确保督出实效。
——在压实政治责任上整改到位。要督促各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对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要压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市、县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各地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加强重大问题协调、重点案件督办,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在线索核查处置上整改到位。要借鉴一些地方在省市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相关单位派员参与线索分类流转、核查落地等做法,督促各地完善核查机制、提高核查质效,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
——在依法严惩上整改到位。要推动各地不间断持续发力,对已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要集中攻坚、集中收网,尽快取得新的战果,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重大案件,要采用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办法,确保依法及时惩处。要注重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在深挖彻查上整改到位。要督促各地紧盯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细筛严查,绝不放过。对重点地区,要督促上级党委和政府予以重点关注,采取提级查办、联点包案等做法,必要时派出由纪委监委、组织、政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驻指导工作。要加大责任倒查力度,特别是对充当“软保护”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处置到位。
——在铲除土壤上整改到位。要围绕问题整改清单,督导各地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并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治到位。对中央督导组没有覆盖的地区和领域,要推动各地开展督导,认真排查、整改问题,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
运用督导成果谋划推进专项斗争
要根据第一轮督导工作情况,对督导成果进行再梳理、再提炼,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思路和措施,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把握总体态势,加强分类指导。要按照3年为期的总体部署,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研究好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地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加强对黑恶势力涉及新领域、存在新形态、违法新手段的研究,适时调整斗争策略,做到分类别打击、分行业施策、分领域推进,确保打深打透、取得实效。
——总结成功经验,推进常态长效。要认真汇总、梳理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广。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围绕打、防、管、建,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创造性探索,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找准薄弱环节,力求重点突破。要以扫黑除恶战果不明显的地区为重点,推动各地充分运用斗争策略,强化措施手段,努力取得实质性突破。明年将适时组织开展第二、三轮督导,力争上半年实现督导全覆盖。
——聚焦突出问题,深化综合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要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调动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
——自觉服务大局,营造良好环境。要更加自觉地把专项斗争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家和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紧盯目标任务,完善考评激励。要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研究完善考核体系,引导干警更加积极主动投入专项斗争。要继续深入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第一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告一段落,中央9个督导组齐齐回京晾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