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这些车开始“换牌”!
这样的情况
你遇到过吗?
一些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按交通规则行驶
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无视交通指示灯与标识
引发的事故也越来越多
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明天
11月1日起
一项关于整治相关问题的
新规定将要实施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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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北京市政府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下称“2023年通告”)。该通告称,自明天起,也就是2023年11月1日起,邮政寄递、园林、环卫等三个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将陆续更换为合法、正规的纯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交管部门将对这些车辆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车牌,使用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做到上路车辆“人持证、车上牌”。

而在此前,北京市202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下称“2021年通告”)就对行业电动三、四轮车提出了相关管理规定: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2021年通告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了过渡期,也就是在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2023年通告则是在过渡期内逐步规范行业内电动三、四轮车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行业违规用车将陆续退出,由合规车辆逐步替补,从而保障民生服务可持续、不断链、车辆更换可操作、不仓促,确保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可能大家会有疑问,2023年通告中规定的时间节点为10月31日,而2021年通告中规定的“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什么会有这个差异?据北京日报报道,权威人士称在这两个月内,合规上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可与之前使用的不合规车辆共存。
北京这次整治
电动三、四轮车的力度
为何如此之大?
电动三、四轮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厂家为提高利润,普遍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粗劣;设计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缺乏基本安全配置(安全带);电池存在质量问题,一旦电池发生故障,极易引发火灾。
与此同时,这些电动三、四轮车随意停放,占据了自行车专用道,占用公共资源,一些三、四轮车内部堆满了杂物,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此景与城市文明建设背道而驰。

城市当中行驶的电动三轮车 孙博林/摄
除北京外
还有哪些地方
对电动三、四轮车设置了新规?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设置了过渡期,其中,北京、天津、河北邯郸、沧州、安徽合肥、阜阳、安庆、山东德州等地已明确规定了电动三(四)轮车的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也有地方截止到2025年底,具体看每个地方的政策。
自2023年11月1日起,吉林和秦皇岛将全面禁止未上牌电动车上路。这两地均要求电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牌照,取得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违规的电动车,将依法处以罚款并强制下令改装。
深圳新出台的消防条例也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车禁止在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场所停放和充电,违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山东滨州也提出,要对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实行设置2025年过渡期的办法。过渡期内,非法电动车限行范围扩大至主城区全部道路。同时,过渡期内加大对非法电动车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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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
及时处理违规车辆哦~
编辑 | 孙博林 王英妮
来源 |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日报
原标题:《明天起,这些车开始“换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