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在红法·典型案例】房贷断供遭起诉,法院调解化纠纷

2023-10-24 18:52
河南

近年来,购房人因逾期偿还借款,银行将购房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购房人还款的案件屡有发生。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银行和个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在法官微谏不倦的调解下,履行了部分借款的义务,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10天审结完毕。

基本案情

2016年5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了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26万元用于购房,借款期限为120个月。借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12个月,还款日为每月15日,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合同生效后,被告种种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

因该案属于营商环境五类合同范围,故承办法官在收案后认真审核了案卷材料,承办法官收案后审核了相关材料,遂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等相关文书。送达后与被告电话沟通,王国明法官耐心与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还清所有逾期房贷,并在判决前恢复了正常返还按揭贷款,未构成根本性违约,原告随即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借款合同。该案从收案到审结仅用了10天时间,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请权益及实体权益,同时也节约了诉讼时间,缩短了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

法官说法

原、被告之间的《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贷款购房的案件增多,许多购房人已经偿还了多年贷款,但受工作变故、收入骤降等原因影响,导致无力还贷。本案即是典型的购房贷款“断供”所导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案情简单,证据充足,易于判决。但考虑到购房人近两年来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虽未能完全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却一直想方设法进行还贷,并无逃避债务的意图。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合理平衡借贷双方利益,努力促成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促使合同继续履行,这是人民法院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生动体现,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营商在红法·典型案例】房贷断供遭起诉,法院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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