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对龚瑜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作出行政处罚的通报
2023-10-11 17:25
甘肃
2023年7月21日10时03分,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出口查出龚瑜接待甘肃畅享新旅程旅行社有限公司30人旅游团队,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卡”,卡面证号:HYW8027J。经执法人员使用全国旅游监管APP扫描其“导游身份标识卡”上二维码,显示“json解析异常”;输入龚瑜“导游身份标识卡”卡面证号(HYW8027J)、身份证号(4201061987******4X)、手机号(132****8944)进行查询,均显示“no guide user info”,其行为涉嫌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经我局立案后调查取证,龚瑜的行为确属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的规定。
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依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的规定处罚”。参照《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事项编码第169项的规定,给予龚瑜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敦煌市文旅局将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旅游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业、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我市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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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报】关于对龚瑜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作出行政处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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