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丨赣县区法院公告送达
2023-10-07 17:40
江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赣县区法院对涉案的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将依法采取网络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即通过司法送达网(http://www.sifasongda.com/)刊登公告等方式公告开庭信息,现将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
公告一

公告二

0913
公告三

0913
公告四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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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告送达丨赣县区法院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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