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农妇惹上“失火罪”,法官巧解矛盾
2023-10-07 17:23
湖南
火灾猛于虎
安全无小事


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法官向被告人郭某某送达其犯失火罪一案的判决书。
2022年9月18日,72岁郭某某在务农时焚烧干稻草时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林业用地、耕地过火。经常宁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28亩,其中非林地面积35亩,宜林荒山面积705亩,灌木林地面积288亩。
因涉嫌失火罪,郭某某被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郭某某患腿疾,法官便把庭审搬到了被告人辖区派出所。经过法官明法析理,郭某某主动承认错误,作出深刻检查,取得了当地村委会的谅解。同时考虑到郭某某尚有90岁高龄的公公需要照顾,常宁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缓刑一年。
法官温馨提醒:火灾猛于虎,安全无小事。森林防火,必须牢记于心,落到实处。一次疏忽、一次大意、一个烟头、一颗火星,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使自己被判处刑罚,使万亩绿色焚为灰烬,使森林瞬间化为乌有。

三审:黄春华
原标题:《七旬农妇惹上“失火罪”,法官巧解矛盾》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