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职务任免通知
关于张世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酒政任字〔202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酒泉市委员会酒任字〔2023〕111号文件精神,张世林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政府决定:
张世林同志任玉门油田第一中学(玉门油田外国语高级中学)校长;
纪君年同志任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政委;
白 彬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于志忠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郑 荣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陈锦业同志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崔永保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常永锋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武占豪同志任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王克文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
毛汉英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 军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纪君年、崔永保、武占豪、王克文、毛汉英五名同志任现职时间从二〇二二年六月算起。张世林、白彬、于志忠、郑荣、陈锦业、常永锋、李军七名同志任现职时间从二〇二二年八月算起。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关于李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酒政任字〔202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酒泉市委员会酒任字〔2023〕11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李国强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段小平同志任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陶英江同志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免去其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马合苏提同志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站长(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向彩梅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志同志任市大数据管理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万平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有旺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闫若晖同志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于军华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甘志强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程建国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保留试用期,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勇同志任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荆 花同志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永刚同志任酒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裴建锋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生同志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牟相霞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巴依尔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英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泽吉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永斌同志任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阳同志任市保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巧君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程艳荣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丽娟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佳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和泰同志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菲同志挂职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为1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钱 晓同志挂职任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1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董兴泉同志挂职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1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李琳娜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 宪同志的市大数据管理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杨晓东同志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国同志的市发展改革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振江同志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职务;
李 政同志的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吴 宏同志的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天利同志的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兆斌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雷 涛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兰永霞同志的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平同志的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 龙同志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存福同志的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原标题:《酒泉市人民政府职务任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