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农村土地那些事

2023-09-27 12:30
吉林

以法官视角说说案例中的法理人情

抽丝剥茧

梳理案件脉络

层层解析

理清法律权责

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以案说法》于每周二、周四7点30分到8点,在FM96.3播出,法官做客直播间,为您以案说法。

本期主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农村土地那些事

主讲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员额法官 陈青

精彩片段采撷:

主持人:那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除了诉讼外,我们还有没有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

陈青:第一,当事人协商解决。即当事人之间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协商解决可以减少当事人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也有利于化解矛盾。

第二,通过相关部门的介入,调解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这种自愿贯穿调解的全过程,在调解的任何阶段,当事人都可以对调解提出异议。将通过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纠纷,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加以专门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的自治组织,熟悉情况,又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依法又具有解决民间纠纷的职能,主持调解解决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利于合理、快速地解决纠纷,是一种方便农民的好办法。

第三,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不愿协商、调解,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纠纷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裁决不是终局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时起诉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诉讼。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也不愿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原标题:《以案说法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农村土地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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