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为人民 | 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
引 言
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化解矛盾第一线,是司法服务的“桥头堡”,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最前沿。为全面展示全市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榆林中院推出《人民法庭为人民》宣传栏目,对12家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进行集中报道。今天,小编将为大家带来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风采展示,一起来看看吧。
支点发力 纵横联动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郭家伙场人民法庭位于榆阳区牛家梁镇郭家伙场村,从2005年起,因法庭干警均为女同志,而得名“女子法庭”。郭家伙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的期望与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打造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积极发挥网格力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主动引入专业人员,辐射全辖区乡镇,让司法服务走进每一村每一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纵向延伸,构建“一六七〇”诉源治理工作模式
郭家伙场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与乡镇、村社等基层治理单元紧密相连,构建法庭—乡镇—行政村同联动的“一六七0”诉源治理模式。即“一”个支撑——一支女法官干警法律服务团队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法律支撑,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专业优势。“六”条延伸路线——以郭家伙场人民法庭为中心点,延伸至郭家伙场人民法庭所辖的牛家梁、金鸡滩、岔河则、马合、小壕兔、孟家湾六乡镇,依托各乡镇网格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优势。“七0”个辐射点——在郭家伙场人民法庭所辖的70个行政村联络70名网格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推行“法官三说”举措,开展诉源治理。通过“法官建议说”,引导当事人有矛盾纠纷先找网格员,力求不花钱、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通过“法官普法说”,进行日常普法、个案指导,向当地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通过“法官总结说”,以案释法,总结类案发生原因,预防纠纷的发生。近年来,通过法官干警与网格调解员共同努力,辖区内的“无讼村”增长了14个。
横向定点,搭建“3+N”多元解纷联动平台
鉴于辖区内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频发,郭家伙场人民法庭主动搭建对接平台,坚持多方联动,利用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3+N”联动调解机制,“3”即与交警队、妇联、价格认证中心建立联动机制,“N”即与派出所、金融机构、工商联、学校形成合力,有效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的对接互动、资源共享。涉及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的纠纷,由婚姻家事调解团队与妇联联动,并设立心理咨询室,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儿童、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将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社会力量的柔性关怀相结合,实现多方协同化解婚姻家事矛盾纠纷。
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机动交通事故调解团队与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联动,法官在诉前受邀提前介入,与交警队干警快速、高效、专业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涉及市场主体之间因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由价格调解团队与榆阳区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联动,形成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在诉前为申请人免费进行价格认证,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得到诉前实质性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涉及金融类案件,与金融机构进行联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与学校联动;涉及企业案件,与工商联联动;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件,与派出所联动……
通过“3+N”多元解纷联动平台,实现专业问题专人解决,补足诉源治理短板,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稳扎阵地,设立“老高调解室”,畅通“诉与非诉”对接机制
“老高调解室”由当地德高望重且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两名村民组成,充分发挥“引导员、调解员、繁简分流员”三种职能。“引导员”--将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引导至网格调解员就地化解;“调解员”—用丰富的调解经验在诉前、诉中充分发挥调解员快速、有效解纷作用;“繁简分流员”—对案件难易程度进行预判和甄别,让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正确选择维权途径。
近三年来,“老高调解室”平均每年引导至网格调解员就地化解纠纷170余件,诉前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件,甄别繁简分流200余件。
“郭家伙场女子法庭”历任女法官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求真务实、传承传统、改革创新,通过支点发力,纵横联动,探索构建“一六七〇”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搭建“3+N”多元解纷联动平台,引进人民调解力量,取得了一定实效,为诉源治理提供了新的样板。原标题:《人民法庭为人民 | 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