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银行ATM机多吐钱拿走了犯罪吗?
去银行ATM机取钱
有时因为系统故障等原因
机器会一直向外吐钱
或多吐出一部分钱
那么
这些钱取款人拿走犯罪吗?
应当及时的把多余的钱还给银行
如果不还拿走了可能会涉嫌盗窃罪
Q当我们遇到取款机多吐钱的情况时,我们该怎么样保护自己呢?
1.尽量不要离开小隔间或摄像头的监控范围;
2.可以手持钞票面对摄像头进行示意,表示明确知道多吐钱,并且并无私自占有的意思;
3.第一时间联系ATM机所在的银行,要求银行尽快派人维修,如果银行长时间无人前来,则应当及时报警;
4.切忌将钱款放入包中或口袋中,更切忌将钱款带回家中。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之债】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构成不当得利,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民事主体一方取得利益。取得利益,是指财产利益的增加。既包括积极的增加,即财产总额的增加;也包括消极的增加,即财产总额应减少而未减少,如本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等。
(2)民事主体他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是指财产利益的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即财产总额的减少;也包括消极损失,即应当增加的利益没有增加。
(3)一方取得利益与他方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取得利益与他方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要件。如果一方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之间有法律根据,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构成不当得利。
警方提示
police tips
遇到ATM机自动“吐钱”或多“吐钱”的情况,应立刻联系银行工作人员,或者拨打银行服务热线,尽量等待银行工作人员前来处理,也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切不可将钱取走据为己有。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对不当得利予以返还;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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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银行ATM机多吐钱拿走了犯罪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