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之凯评《重商主义制度及其历史意义》|大国阴影:历史学派诠释下的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制度及其历史意义》,[德]古斯塔夫·冯·施穆勒著,[英]威廉·阿什利 英译,严鹏译注,东方出版中心2023年5月出版,184页,68.00元
1862年9月30日,新任首相奥托·冯·俾斯麦在普鲁士议会下院的三十多名预算委员会成员面前宣称:“德意志的未来不在于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在于她的力量……当代的重大问题并不是通过演说和多数派决议就能解决的……这正是1848年和1849年所犯的错误……而要用铁和血来解决!”
然而,这番著名的“铁血演说”虽传扬于今世,却远不为当时的德意志所容。俾斯麦的言论不久便像野火一般烧遍了德意志各邦,不但普鲁士议会拒绝通过预算,更在全欧洲受到了广泛批评指责。“铁血”宰相的初啼远不如今人想象那般顺利。那真正在“铁与血”的外皮下阐明了强国之道,为德意志统一立论的,并非政客短短几句的惊世之言,亦非财经人士夸夸其谈的美好设想,而是斯时崛起的一大学派——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基于历史的分析判断。恰如古斯塔夫·冯·施穆勒(Gustav von Schmoller)所言:“事实无情地清楚地告诉他们,在最先进的国家以最严酷的民族利己主义,用金融、立法和暴力的一切武器,用航海法和禁航法,用舰队和海事法庭,用公司,用国家指导和支配下的贸易,为生存而进行集体斗争时——他们若不成为铁锤,就一定成为铁砧。”(《重商主义制度及其历史意义》130页,以下引用此书仅标注页码)历史学派以重商主义下笔,恰如《商君书》之于秦,《盐铁论》之于汉,写就了德意志帝国统一背后的经济秘密,也揭开了近代西方列强崛起的晦暗阴影。
学派沉浮与理念之争
历史学派起于十九世纪,恰与德意志统一同步,也与重商主义的没落共行。在西方经济学中,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横空出世有着别样意义。通过亚当·斯密精心的堆叠建构,新大陆的原料掠夺与货物倾销、三角贸易的贩奴船、持私掠许可下逡巡的海盗、欧陆周而复始的争霸战,统统被归纳为“重商主义”这一既包括特权商人的垄断与寻租,又包括国家对制造业和贸易的干预的模糊概念。只不过,亚当·斯密提出“重商主义”概念,旨在对此前商人追求垄断、国家干预经济的现象进行批判。在《国富论》问世之后,秉持自由放任原则的英国古典经济学旗帜鲜明地打出了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经济主张,并在大英日不落帝国与美国的强势崛起继承之下延续其影响至今,重商主义则沦为贸易保护、闭门造车的代名词,一度被钉在经济学的耻辱柱上。
然而,斯密提出的“重商主义”概念却为当时欧陆上处境截然不同的另一批学人所接纳,他们从不同方向展开了思考。在尚未统一的德意志,有着共同思想与传统的学者意识到经济纽带的必要性,从历史中寻求经济上的共同体。这也正是普鲁士实现统一的最大助力——关税同盟的起源。值得注意的是,关税同盟理念的首要支持者并非普鲁士人,而是一位符腾堡经济学家,也是历史学派的先驱——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作为民族主义经济学的先驱,李斯特终生憔悴困窘,饱受挫折,既是短视的德意志邦国地方企业家嘲骂的怨种,也是奥地利秘密警察追捕的要犯。他的国民经济体系实际上乃是为其祖国统一服务的,但在他去世后才大白于天下,他也因此获得了作为德意志杰出民族英雄之一的崇高地位,并为历史学派在德意志登堂入室开启了大门。
李斯特的贡献,在于将民族国家的理念引入了经济学,并以整合民族的统一商业政策进行国内外贸易,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著,陈万煦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一书中,他明确表示:“我所发觉的是流行学派并没有考虑到民族,它所顾到的,一方面是全人类,另一方面只是单独的个人。我清楚地看到,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双方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上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如果任何一个民族,不幸在工业上、商业上还远远落后于别国,那么它即使具有发展这些事业的精神与物质手段,也必须首先加强它自己的力量,然后才能使它具备条件与比较先进各国进行自由竞争。……我认为德意志必须取消国内关税,采用统一的对外商业政策,由此来努力达到别的民族凭了它们的商业政策在工商业发展上所达到的标准。……要成立一个德意志工商业协会,目的在于取消我们的国内关税,使德意志全国能采用统一的商业政策。”
无疑,这一点与亚当·斯密的主张背道而驰,而李斯特也对这位憎恶垄断的经济学垄断者大加挞伐:创造出“重商主义”一词加以批判的亚当·斯密,却在《国富论》中对英国的《航海法令》等重商主义政策不惜溢美之词。英国人正是靠着重商主义实现富强,却转过头来告诫落后国家重商主义不足取,应该认同有利于其发挥强国优势的自由放任政策,这无异于登高抽梯、过河拆桥。较之于斯密和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如上帝般高高在上的抽象分析法,李斯特借助了历史研究的方式记录英国政策实践,使得英国人引以为傲的理论优势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也使得历史方法引入了经济研究,成就了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兴起。
历史学派内部,有着紧跟李斯特的“老历史学派”(Older Historical School),伴随着德意志帝国统一逐渐挑起大梁的“新历史学派”(Younger Historical School),以及十九世纪末兴起的“最年轻的历史学派”(Youngest Historical School)之分。“老历史学派”以威廉·罗雪尔(Wilhelm Roscher)为首完成了学派的学科构建,“最年轻的历史学派”则随发起人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和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转向开辟社会学研究,将历史学派转入社会学、政治学领域。换而言之,真正在经济学方面形成了成熟架构,并与德意志帝国命运与共的,恰恰是施穆勒为首的,在罗雪尔之后发展壮大起来的“新历史学派”,而这部《重商主义制度及其历史意义》正是其扛鼎之作。
1882年的德国基尔港
重商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崛起
作为李斯特的符腾堡老乡,施穆勒的命运要比这位前辈顺利许多。在俾斯麦推动小德意志方案实现统一的同时,施穆勒于1865年成为哈雷大学政治学教授,1872年在普法战争胜利后重组的斯特拉斯堡“帝国大学”任教,1882年成为柏林大学教授并在五年后入选普鲁士科学院。德意志统一与发展的红利使得施穆勒与历史学派蒸蒸日上,俨然与英国古典经济学派分庭抗礼。1872年,施穆勒在创立德国社会政策协会的开幕词里便诘问道:“民众深深怀疑在‘经济大会’上体现出来的、主导今日市场的经济学说是否能够永远占据支配地位。难道引入经营商业的自由权利和废除中世纪确立的所有行业立法,就能够创造出这一传统里那些狂热之徒所预言的完美经济环境吗?”(第9-10页)换而言之,施穆勒主张为了“社会”而对抗“经济”,将重商主义与近代以来的国家形成视为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方面,为重商主义找到了作为“国家理由”(Raison d’état)的历史意义。施穆勒主张:“历史上那些伟大的政治与经济成就,产生于经济组织与政治权力及秩序被置于相同基础之上的时代。”(48页)随着商业的转型与扩大,团结的精神增长,产生了将利益惠及更大地区的觉悟——“随着仅仅基于市镇和乡村利益的经济生活所面临的困难的扩大,以及无政府状态下无休止的小规模斗争的胜利日益无望,各地都出现了召唤更大规模经济力量的努力与趋势”(61页)。这无疑为德意志邦国的建设与统一趋势做出了重商主义立场上的解释。“一分钱只在其打造的地方使用”,每一个小的货币区,都会被邻国的廉价货币淹没,并在“劣币驱逐良币”的趋势下迅速扩散危机。因此,神圣罗马帝国在经济上的涣散注定其不能实现真正统一。在施穆勒眼中,如果说十五至十七世纪建立的德意志邦国不仅是政治也是经济上的必要,那么下一步的经济转型只有成为大国才有可能,“社会在更广泛的基础上进行某种大规模的经济改组,并导向建立具有相应政策的民族国家”(96页),“国家开始把巨大的经济进步纳入它们的政治制度和政策中,并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密切的关系”(98页)。由此,一种迥异于亚当·斯密的消极定义,强调民族国家构建的重商主义理念呼之欲出:“近代意义上的国家的构建,是由经济的共同体创造出政治的共同体,并赋予它深远的意义。这一制度的本质,并非基于某种货币学说,或贸易平衡理论,也并非基于关税壁垒、关税保护或者航海法令,而是基于更远大的事物,即基于社会及其组织、国家及其机构的全面变革,也是基于以民族国家的经济政策取代地方和领地邦国的经济政策。”
由此,重商主义成为民族国家的先声与使命:必须消除旧的经济和金融机构,才能创造新的共同利益和新的同一机构——民族国家;而随着全国的经济利益达到一个集结点,关于民族性和国家性经济政策、关于应对外部世界的保护、关于国家在对外的重大经济利益竞争中提供支持的思想,便应运而生。施穆勒将重商主义视为在民族国家争取生存的斗争中,在与其他国家展开竞争之时,按照国家利益的要求将国家权力纳入衡器称量之举。回顾历史的施穆勒以不由辩驳的实例,历数国家权力与国家财富紧密联系下政治力量向经济目标的奔赴:宗教战争、瑞典与沙俄扩张是波罗的海贸易对弈的一步,葡萄牙、荷兰、西班牙围绕东印度和美洲的争夺,英法的海上争锋,以及由此而起的一场场欧陆乃至世界战争的阴影之下,都是工商业在国家支持下的肆意扩张与彼此间的争权夺利。在亚当·斯密这里,重商主义是亟需批判的过时概念;在施穆勒这里,重商主义是无可辩驳的既成事实。他甚至不无悲壮地指出,只要还存在一种具有独立于国家利益的政治经济生活,它就永远不可能被完全克服。
普鲁士工业化与共同体之路
施穆勒曾以俾斯麦一般的口吻指出:“1680年到1780年,德意志的问题不在于重商主义政策是否必要和可取……它是人所一致赞同并认为是适宜的。”(130页)重商主义之于德意志,意味着摆脱对外国的商业依赖,并教育国家走上经济自给自足的道路。作为一名经济学家,施穆勒尤为注重普鲁士国家(the Prussian State)开启的德意志工业化的作用。从大选侯尝试建立海军控制东欧商贸开始,一代又一代的腓特烈们在这个年轻的军事化新教国家不断推进创造一种能够与西方文明国家竞争的工业,以控制国内市场,提升乡村、市镇的中世纪手工业,一步一步将国家从对西欧贸易金融的依赖中解放出来,并反过来强化对其他东部国家的影响力。为广阔的国内外市场生产的工业,尽管得到国家种种支持保护,仍不得不苦苦应对严酷竞争与不断变化的市场,在最为艰难的制造与贸易两个领域打开出路。此时的普鲁士与其说是欧洲的兵营,不如说是欧洲的血汗工厂。利润微薄的雇主(Unternehmer)、承担风险的包买商(Verleger)以及廉价劣质的产品都让普鲁士工业臭名在外——一直到德意志帝国建立后的1887年8月23日,英国议会还通过侮辱性商标法规定所有从德国进口的产品都须注明“Made in Germany”(德国制造),以此判别劣质的德国货与优质的英国产品。但艰难的工业化使普鲁士国家在核心工业里占有了自己的份额,并通过工业的输出性质,确立了西欧那些所谓更高级文明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德国工业也从亚当·斯密嗤之以鼻,却由施穆勒想要保留的“中世纪确立的行业立法”,发展出了经济学家熊彼特口中的“企业家精神”,并在今天的制造业语境下化为了德国“工匠精神”的制度根源。在施穆勒理解中,重商主义不光是国家对经济干预,而是双方的双向奔赴:经济力量除了自足存在,还应全力服务于国家;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国家,也必须用其一切权力和全部成员去切实服务于国民经济。普鲁士的工业发展历程无疑正是此中力证。
然而,单纯的自足存在并不足以杜绝外界的干涉。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欧洲的长期战争,每一场都耗时日久并把经济目标作为首要目的,这意味着国家对经济竞争的热情已上升到如此高度,以致只有在高烈度的大规模战争中才能得到充分表达和满足。有趣的是,这种大规模的利益交换与再分配,几乎都是以欧洲“均势”的名义进行的。换而言之,各国在围绕经济目标展开争夺之际,也都怀有各自的“均势”方案,亦即成就一个繁荣而和平的伟大共同体。总结了成败经验的施穆勒认为,正是那些理解应当怎样迅速、大胆且目的鲜明地利用舰队、海军、海关税则和航海法令来服务于民族和国家经济利益的政府,在斗争中于财富、工业繁荣方面占据了优势。与英国同行不同的是,施穆勒毫不讳言此中阴暗隐晦之处:利用海上和商业上的统治地位,利用残酷的国际法支持,以及精巧设计的阴谋外交,向弱国和缺乏经验的民族施加不利而卑鄙的条约——正是通过这些幕后伎俩,大英帝国公开地宣扬半真半假的经济学说,认定一国贸易优势必然对他国不利,后起之秀必然是祸乱之源,只有自由放任大国行使优势霸权方能稳定世界。
而施穆勒在对重商主义追根溯源后,提出了不同设想:基于经济团结的感情与认同创造出集体利己主义,每个时代的商业政策都从这种利己主义中得到动力。这样的集体不断变化扩大,作为利益共同体演变存在。历史进步主要包含于越来越大的共同体的建立过程中,大型共同体作为经济政策的掌控者取代了小型共同体。因此,施穆勒并不认为重商主义是固步不前的:十七、十八世纪是现代国家(moderne Staaten)与现代国民经济(moderne Volkswirtschaften)初生之时,自然有着严厉而粗鲁的自私性立场。而在1860-1875年自由贸易与国家竞争达到高潮,欧洲国家间的经济斗争也就需要政策上的人性化转变。施穆勒本人,正是一位致力于社会改良的“讲坛社会主义者”(第8页),为当今欧洲的福利国家制度奠定了基础,更是欧盟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合作思想来源之一。但作为以历史学方法论进行经济学研究的学者,他难以接受英国古典经济学派对重商主义有目的性的泛化攻讦,以及英美在这一立论下对集体主义、共同体理念的否定:“英国在1750年至1800年间,通过关税和海战、经常性的暴力等手段,配以常常最为顽固的民族自私心,登上了其商业霸权的巅峰;然而,也正是这同一个英国,在同一时间向世界宣告,只有个人的利己主义是正义的,国家和民族的自私心永远是不义的。这样一种梦想着无国界的个体竞争,以及所有国家的经济利益和谐共存的学说,由英国人提出来,难道不是一种命运的嘲弄吗?”(138页)
可惜的是,历史并未眷顾历史学派。恰如历史学派因与亚当·斯密的论战开宗立派,后世大名鼎鼎的经济学奥地利学派也在1883年开始与历史学派展开论争,由此蜚声学界。在两大学派围攻下,施穆勒的后继者“最年轻的历史学派”转战德国素有优势的政治学、社会学。而英语和美英学校在当今经济学界的话语霸权,也使得历史学派成了经济学学术史上的丑角与反派,在两次世界大战掀起的“去德国化”浪潮中被正统学界扫地出门。在学派多舛的命运映衬下,施穆勒无疑是幸运者,他于1917年去世,没有亲眼看到一生为之所系的新德意志国家灰飞烟灭。然而,世界大战中再现的经济封锁、贸易战争、商品垄断等重商主义手段,证实了他的残酷预言:“只要国家间的竞争存在,重商主义就不会退场。”
时移世易,要感谢英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先驱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Toynbee),以及他的学生,完成了本书英译的英国经济史协会首任主席威廉·阿什利(William Ashley),和为我们提供了如此专业的汉译版本的严鹏老师。正是他们的在不同语言文化间的薪火相传,让我们得以触及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尘封过往与施穆勒集大成之作的精准原貌。时代的轮回转换,似乎也在有意提示我们重读这一经典的必要性:金融危机、局部冲突、贸易战、科技封锁、战略禁运,重商主义的复现已在眼前;在疫情、战火、经济危机迫在眉睫之时,向来主张自由放任与小政府的古典经济学派与奥地利学派,却也积极主张干预乃至干涉他国内政以“捍卫西方价值”,仿佛昔日批判历史学派之举不曾发生。作为一部成书于十九世纪的作品,我们不应苛责施穆勒立足欧洲的有限视野与饱含德意志民族主义的立论,而要透过纸背看到历史学派真正的学术价值与最终愿景:经济法则不是绝对的,而是具有时空特性的;在不同的环境下要采取不同的对策,这是现实主义的态度,是历史主义的态度,亦即德国历史学派的基本方法论。而施穆勒承认重商主义的自私性,但基于共同体理念表达了他所赋予的希望:恰如德意志国家对各邦国的超越,随着共同体的不断扩大,惠及人群不断扩展,人类势必会超越民族国家,在更为广泛的共同体中达到命运与共。
在风云晦暗的多事之时,在大国争端的阴影之下,且重拾历史学派的吉光片羽,用历史的厚重与希望,为在各类虚拟经济与金融游戏中日渐虚浮的经济学压稳前行的船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