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汪某,行拘!

2023-09-11 10:42
上海

近日

湖北崇阳一男子

利用无人机跟踪女性回家

还进行直播

引发无数网友公愤

当地警方:行拘!

“网红”用无人机直播

暴露被跟踪女性住址、出言侮辱

9月4日,有网友爆料,湖北崇阳一博主在社交媒体直播时,使用无人机跟拍女性回家,围观人数众多,不仅在直播中暴露被尾随女性家庭住址,还在直播间出言侮辱,此行为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

涉事直播画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网友曝光的视频中,该博主在直播时称“我以为跟丢了但没有,直接跟着她绕就行了”“小姐姐正在转弯,我们继续往这边绕一下。”并且在直播中有侮辱性词语造谣被跟踪女性。

该直播视频经网友录屏转发,引起无数网友公愤,大家纷纷留言:“用无人机尾随女孩子,好恐怖,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要是回自己家的独居女性,被别有用心之人发现住址,那真是太可怕了”“尾随他人还开直播造谣,真是吓人!”

警方:行拘10日!公开道歉

9月5日,咸宁公安就此事发布视频称,对于男子利用无人机直播偷拍女性行踪的行为绝不纵容,必须严惩。视频显示,目前涉事博主已被警方控制。

图片来源:平安咸宁视频号

该博主对于自己为博取关注,利用无人机尾随女孩,在网络平台直播造谣的行为在视频中道歉,并表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在网络平台造谣传谣。”

9月6日,咸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表示,事发咸宁崇阳,该男子汪某用无人机偷拍女性行踪并在网络直播,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目前该男子已被查处。9月4日,汪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该处罚已于当日开始执行。

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目前,该男子在短视频平台的相关账号已被封禁。对此,相关平台回复称,用户直播时,平台相关人员会进行巡查,其他用户如发现直播账号涉嫌违规,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举报,举报之后,平台会尽快进行处理。

无人机偷拍频发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的普及,“黑飞”“乱飞”现象频发,更有甚者使用无人机窥探隐私、侵犯他人隐私。

“黑飞”是指一些没有取得私人飞行驾照或者飞机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飞行,也就是未经登记的飞行,这种飞行有一定危险性。在中国,任何未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许可的飞行都是不允许的。“乱飞”则是指无人机在未经授权的区域进行飞行,可能干扰航空器飞行、侵犯他人隐私或造成其他安全风险。

今年6月中旬,家住吉林长春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被无人机偷拍的情况。王女士表示因家住17层,所以自己洗完澡未穿衣服,但却发现窗户外面有无人机在停留偷拍。仅在同一个月里,网友刘先生也在社交媒体发帖文称,浙江宁波一大厦内的酒店和公寓住户多次被无人机偷拍。

在“直播偷窥”中打赏起哄,违法吗?

无人机偷拍事件不仅引起被偷拍者的反感与愤怒,更是引发了社会大众对滥用无人机侵犯他人隐私行为的广泛关注。网友对此提出疑问:“无人机偷拍是否涉嫌违法?”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分析,首先,隐私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的自然人享有的合法权益,而利用无人机偷拍窥探他人隐私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对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时,被侵权人有权向行为人提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主张。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如果行为人拍摄了裸照、视频并对外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对于网友关心的“无人机从住户窗户拍摄内部画面”到底是否违法?律师回复称,此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拍摄、录制、传播他人的隐私,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人驾驶飞行器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未经许可,无人驾驶飞行器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等禁止区域。

直播间打赏起哄的网友,以及直播平台又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这两者可能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法行为也起到了帮助作用,情节严重者也需承担违法责任。直播平台具有监管义务,对于平台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网络打赏起哄的人,起到了教唆(比如“你去拍女生房间我就给你打赏1000元”之类的)或者是帮助作用(比如告诉直播者女生住址等等)的,应当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一些网友也表达了担忧,认为此类偷拍行为取证艰难。对此,律师建议发现遭遇此类偷拍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一是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包括拍摄到的无人机画面、照片、视频等;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三是如果造成了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为了流量没有底线,为了利益丧失道德,违背公序良俗,扭曲价值观的直播行为,不应该被推崇!对于无人机的使用,我们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在合法、合规、合情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只有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我们才能享受无人机带来的便利。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面对生活中无底线的“网红”吸粉行为

应积极举报,加以制止

本期的

上海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

也准时出炉啦!

上周又有哪些精彩内容?

赶紧来看↓

一周点评

☆立时代潮头,颂时代新风!浦东青年发布《时代青年 先锋力量——2023年浦东新区杰出青年引领行动正式启动!》,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青春因奋斗而出彩。青年榜样们勇立潮头,敢于拼搏,努力谱写浦东新区新的华章。青春杨浦发布《会聚创新 汇智青春| 杨浦区“青年汇智营”活动顺利开展》,聚众智探索“杨浦方案”,聚青力共建“人民之城”。青年积极参与到协商建言的过程中来,凸显新时代青年风采。

杨浦区“青年汇智营”活动

☆与榜样同行,做榜样青年!华政青年发布《表彰!这位博士研究生新生的优秀不止一面!》,以青春热血铸就优秀的意义,今日的荣誉是明日最好的起点,前路漫漫亦灿灿,愿广大青年学习榜样争当榜样,在自我突破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上海建工团委发布《青春不息·星火燎原|上海建工集团全国化优秀青年培训班成功举办》,青春不息,奋斗不止。期望每一位上海建工人在上海建工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上,接好发展接力棒,跑出青春加速度。

2022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余越洋

☆此外,本期还有多篇投票类文章登上热文榜单,小花梨发布《戎装花梨 | 快来pick你心中的最佳青春之声!》,崇明共青团发布《谁是你心中的新媒体创意技能王?小团喊你来打CALL!(二)》。

一周榜单

WCI指数是什么

微信传播指数WCI由清博智能自主研发,算法广泛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各大中小企业引用。WCI基于账号的阅读量、点赞量、在看量、转发量及发布篇数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反映微信账号传播效果。

计算公式详见:

https://www.gsdata.cn/site/usage

文章发布时段:2023年9月3日~2023年9月9日

数据收录时间:2023年9月10日 00:00

沪团团来送福利啦!青春上海独家精美徽章共3款,你心动了吗?

想要想要!如何才能获得呢?

点亮本文【在看】与【点赞】,并在评论区留言互动;当【在看】数达到2000时,评论点赞第一的小伙伴将免费获得一套徽章哟~

往期回顾

原标题:《“网红”汪某,行拘!》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