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两起案例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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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斩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近期,武当山特区公安局组织警力远赴辽宁省、天津市连续破获2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案例1
8月29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远赴辽宁省铁岭市抓获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李某岩。

据了解,2023年8月,李某岩在明知转账资金为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售卖给他人用于转账并帮助取现,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李某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9月1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天津市津南分局的大力协助下,通过线索摸排将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跑分车队"主要成员李某茹抓获,暂扣涉案车辆一台。

经了解,2023年8月,李某茹在明知他人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多次带领出借银行卡的人员去银行取现并转账,从中非法牟益。
目前,李某茹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准是?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2)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3)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4)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5)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办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什么情形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到案后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3)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情形?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6)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认定“情节严重”已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认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认定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2)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原标题:《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两起案例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