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这份开学普法指南请查收!

2023-09-05 19:17
福建

普法小课堂

开学季普法指南

又到了神兽归笼时候

家长们或许觉得可以松一口气

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

孩子们要懂得保护自己

家长们也要担起责任

这份开学普法指南

请查收!

01

家长篇

父母有什么义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岐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5.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02

学生篇

提高反诈意识

警惕“充值返利”“购买游戏装备回扣”“内部优惠活动”等方式的诈骗

警惕“介绍兼职工作”“点赞转发即可分红”等方式的诈骗

警惕冒充“班主任”“校领导”“同学”等身份的诈骗

各位同学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贪图小便宜,遇到情况应该及时和家长老师进行核实。

不要沉迷游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别当“键盘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网络空间给予了未成年人充分自我表达的平台,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应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网络生态。

03

校园生活篇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常见形式有殴打、辱骂、诽谤、恐吓、孤立、排挤同学、毁坏同学财物等。

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同学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欺凌要沉着冷静,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机会求救。

要对学生欺凌勇敢说“不”,并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创伤。

同学们要提高辨别校园欺凌的能力,避免被欺凌,也不做“欺凌者”。

学校应该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未成年人应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好学生,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来 源丨央视网、中国普法

原标题:《开学季|这份开学普法指南请查收!》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