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来啦!这些新规了解一下!

网信天津
2023-09-01 15:58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转眼2023年已过大半

9月携一批新规

朝我们走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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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规

立法赋能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

《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天津统筹推进滨海新区“细胞谷”等园区建设,吸引和促进人才、资本等市场要素聚集,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建设,鼓励依托基地加强京津冀产业联动,优化跨区域产业布局,巩固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积金提取新政

8月31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自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如下调整:

1.新增政策: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可就房屋增加面积部分交纳的改造成本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从“家事”到“国事” 天津家长“依法带娃”

《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经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不再只是个人的事,它将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干部群众等重点对象学法,实施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

天津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天津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9元。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气一档价格每立方米2.79元、二档3.29元、三档4.04元;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价格一档2.69元、二档3.29元、三档4.04元;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2.82元;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价格2.69元。为做好兜底保障,对于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继续按一档气价执行,不执行阶梯。对受2023年洪涝灾害影响的村镇居民用气价格延后一年调整。

全国新规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食品化妆品包装“瘦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包装层数上,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

法律援助新规:

群众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

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等内容。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施行,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建立健全生态风险防控体系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起施行。在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中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维护在外公民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方面在领事保护与协助中的职责、义务。规定外交部、驻外外交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分别承担的职责,明确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自我保护义务。明确领事保护与协助受理方式以及履责区域,方便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进行咨询、申请领事保护与协助等。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废止。新《办法》增加了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如宗教活动场所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消防、自然保护地等法律法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等。

综合:中国政府网、央视网、天津政务网、津云、天津广播、北方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九月来啦!这些新规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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