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普法||关于物业的那些事儿

2023-08-25 17:55
四川

法官,我今天收到法院的判决书,说要我按期缴纳物业费,我都没到庭参加庭审,你们怎么能判了呢?

(经过案件查询后回复)某物业公司起诉你要求交纳物业服务费,你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所以在法院通知开庭时,业主要积极应诉,不能以各种理由认为自己不该交物业费而躲避诉讼,进而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对自己极为不利。近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时有发生,部分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如果认为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或满意的答复,就常常会采用拖欠物业费的办法。然而,这样的解决方式不仅无法有效地解决问题,还有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小区的和谐稳定,甚至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物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那些法律知识吧。

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业主也要按照合同交物业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实践中,开发商一般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由购房者在签约的同时予以确认。故虽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业主并未参与其中,但业主仍受该合同约束,依据该合同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不论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是物业服务合同,都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应依据合同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能否以此拒缴物业服务费?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物业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和整体区域的各个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涉及全体业主和整个小区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赖性。

业主若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局部瑕疵(如部分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公共区域照明灯损坏等),而拒交物业费,其行为给物业公司和多数业主造成的损害会远大于其个人利益,因此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为由拒交全部物业费。业主对于出现的这些问题可以向物业公司及时反映,物业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以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行。

对于违建、车辆被偷或家中被盗等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国家执法机构,无权对违建采取强制性措施,其对此承担的责任是劝阻和制止,并将违建情况反映给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车辆被偷或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提供相应的值班登记表、人员进出登记表、监控录像等,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安保,并履行相关安保义务,业主得不以车辆被偷或家中被盗为由拒缴全部物业费。

业主的房子未入住也未进行装修,也要交纳物业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是包括整个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绝大部分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非专门针对某一业主。业主对小区的公共部分即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房屋交付后,业主如何使用、处分是业主自己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因此,无论是否入住或装修房屋,也应当交纳物业费。

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漏水、渗水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故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应该由谁承担?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若业主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进行交纳。若租赁合同对物业费由谁支付没有约定,物业费应当由业主承担。

法官寄语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以业主利益为导向,认真履行服务义务,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核查、认真处理,加强小区公共秩序维护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养护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作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并通过业主自身的行动,与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努力,维护小区美丽和谐环境,避免双方产生矛盾或纠纷。

原标题:《安宁普法||关于物业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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