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漏水为由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2023-08-22 17:26
安徽

近日,谯城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劝导,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共计15000余元,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李某是亳州某小区业主,自2020年起因房顶漏水与物业产生纠纷,未能与物业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以此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经某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李某仍拒绝交纳。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2022年12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按照协议承担支付15000余元物业费的义务。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该判决,物业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一周后,被执行人李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对其耐心释法析理:“你和某物业公司的纠纷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也早已生效,现在你应当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你仍然拒不履行,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李某则因为房屋漏水愤愤不平,仍然不愿支付物业费,在执行法官的再三劝说下,李某幡然醒悟,随即同意向其银行卡内转账,当场将拖欠的物业费一次性履行完毕,申请人物业公司收到钱后也表示愿意在其职责范围内,将李某房屋漏水问题妥善处理,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原标题:《以房屋漏水为由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