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房顶漏水造成损失,到底该不该物业赔?
2023-08-21 17:59
河南
原创 巩义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
房顶漏水,业主遭殃。
经多次报修,
终于进行维修。
本以为以后就能放心,
结果一到雨季,
家中再次变成“水帘洞”。
漏水造成的损失,
到底该谁承担?
近日,
巩义法院发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2022年期间,原告马某因屋顶漏水向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提出维修要求,后经程序确定由某门市部承包维修。但2022年7月,原告屋顶再次漏水,因多次漏水导致原告家中装修部分损坏,原、被告就赔偿事宜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引起诉讼。
巩义法院委托某评估公司对原告名下房屋进行评估鉴定,经鉴定损失合计为 32612 元。原告交纳鉴定费5000 元。被告认为,评估报告内容不清,不能作为认定原告遭受损失的依据。庭审中,巩义法院明确告知被告,如果有异议,应当在休庭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法庭,由法庭与鉴定机构联系后对异议问题进行解答,但被告没有在限定期限内递交书面异议申请。裁判结果
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房屋房顶漏水部位履行维修义务,排除漏水妨碍;并赔偿原告马某各项损失32612元、鉴定费5000元,共计37612元。
法官说法:房子对于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而言不仅是一笔高额资产,也是辛勤工作之余与家人共处的安乐窝,如果房屋出现漏水,势必影响居住及生活。本案中,原告所居住的房屋系顶楼,常年存在漏水情况,经物业维修后并未完全改善。本次起诉后,在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承办人迅速将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对原告损失进行鉴定评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最终对案件作出判决,定纷止争。
原标题:《【以案释法】房顶漏水造成损失,到底该不该物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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