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诉源靠谱治”?来看这些案例

2023-08-21 22:26
江苏

普陀区人民法院

“诉源靠谱治”典型案例

目录

/ 案例1 /

打造苏州河畔新“枫”景

探索超大社区治理新解法

张某与王某系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同一楼层的邻居。张某在装修过程中私自更改入户大门朝向,将大门由内开改为外开,致使其入户门在打开过程中,不仅严重影响王某一家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为此,王某明确表示反对,遂找到小区居委解决此事。小区居委虽多次调解,双方矛盾一直未能妥善化解。小区居委遂通过“居委法苑”平台邀请普陀区人民法院提前介入。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团队负责人罗珏卿随即下沉社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居民表示,类似的相邻纠纷经常发生,往往会给邻里关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考虑到该类纠纷具有典型性,罗珏卿组织“居委法苑”平台汇聚的宜川路街道“靠谱解纷中心”、街道城管、派出所、社区律师以及小区居委、物业成立联合小组,并邀请社区达人、热心居民共同参加,力图通过该起纠纷的调解,形成示范效应,妥善化解小区同类型纠纷。在调解过程中,社区退休干部、同楼栋热心居民等基层群众主动以“老娘舅”身份参与进来,以拉家常的方式为和睦邻里关系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自身特长为矛盾化解提供基层智慧。同时,调解小组以《民法典》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为切入点,以友好互助、互谅互让的优良传统为出发点,以情、理、法为标准,释法明理,讲清情理。一方面,下沉法官向张某释明邻里之间行使权利时,不应对他人造成妨碍,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从促进社区平安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小区居民、楼栋邻里等劝告王某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应当换位思考、互帮互助。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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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2 /

强化共治打通矛盾“堵点”

精准回应多样化解纷需求

2021年12月以来,普陀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平台收到多起涉国内某汽车生产公司的纠纷调解申请。此批纠纷为群体性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且相关车主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分布,其中与该区关联的车主亦有多人。为审慎处理矛盾和实质化解纠纷,普陀区人民法院密切关注后续立案申请动态,并采取多项举措稳步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排摸矛盾焦点,预防矛盾激化。在案件受理前期端口,普陀区人民法院指派专人实时捕捉舆论导向,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舆情滋生或发酵。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工作,梳理汇集主体诉请并排查批量纠纷共同点、个案矛盾不同点。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多元解纷。由普陀区人民法院相关庭室牵头,会同多部门组建联调专项工作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委派调解组织第一时间介入开展前置调解,吸收多方调解资源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工作。三是灵活因案施策,精准对标需求。在多次与该区4S店及厂家沟通案情、协调方案后,联调团队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因案制宜。调解人员实时结合个案情况制定化解预案,指导并推进厂家及4S店通过售后服务方式与车主一对一协商化解。目前,普陀区人民法院已成功化解多起同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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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近年来,普陀区人民法院持续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增效“同心圆”。先后邀请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普陀公证处等15家组织机构加入特邀调解名册,构建起“1+X”联动调解体系。

在此基础上,先后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工作室、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等9个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工作室,并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吸收全院业务骨干,组建“讲师团”,对调解员开展培训。同时,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于经各类调解组织主持调解成功的纠纷,实现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特别是2022年以来,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托街镇“靠谱解纷中心”,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探索“带案下沉”工作模式,即将涉及街镇、村居的纠纷,由法官带至“靠谱解纷中心”,依靠“靠谱解纷中心”汇聚的解纷力量,就地化解纠纷,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五年,诉前调解阶段,共分流纠纷近60000件,其中调解成功30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50%,居全市法院前列。2021年10月,调解程序前置工作试点以来,通过前置调解分流纠纷40000余件,其中,启动调解25000余件,调解成功20000余件。除当事人要求出具法律文书外,经前置调解成功的纠纷,不再进入诉讼程序。普陀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升级,跑出诉源治理“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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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3 /

切实发挥属地治理优势

让行政争议化解在“家门口”

Z某母亲于家附近捡到弃婴,经多番打听弃婴身世均无果。因一直未有生养,Z某决定收养该弃婴,并取名S某。S某届满就学年龄后,因无户口未能上学。Z某经多途径反映均未果,遂起诉上海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为弃婴开具《弃婴证明》。普陀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接受上海铁路法院委派后,依步骤、分阶段、多措施化解纠纷。主要做法为:一是主动约谈,明确案件争点。调处团队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寻找问题根源所在。二是积极走访,查明案件事实。调处团队积极走访调查当事人原所属居民委员会、所在村(生产队)、原捡拾场所工作人员、邻居等,均反映S某为弃婴。三是初步协调,梳理案件症结。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调处人员多次与区民政局、区教育局会商沟通。四是政法委牵头,成功化解纠纷。在前期充分调处、积极协同化解的基础上,区委政法委召集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就该案进行了协调,并与Z某达成共识。次日,Z某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起诉。该案是普陀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成立后接受上海铁路法院委派调解的首例纠纷,其妥善化解对于辖区行政诉讼的实质化解及各部门之间联动协作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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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深入做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人民法院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使矛盾妥处在当下、化解在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在审判工作中强化多元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社会治理责任主体的协同力度。

近年来,普陀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府院联动协作,成立上海中心城区首个“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路径,推动健全行政争议排查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在审判工作中,普陀区人民法院整合多方资源,共同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搭建多元共治协作平台,不断完善诉源治理体系。为拓宽和增加多元解纷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普陀区人民法院与区检察院会签《关于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与民事支持起诉的协作办法(试行)》。在信息共享、联络会商、多元解纷、支持起诉等方面,建立协同治理各项机制,从纠纷源头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通过与调解组织、各机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治理,普陀区人民法院将诉讼内与诉讼外双重机制并举并重,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普陀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汇聚诉源治理更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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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4 /

数字司法效能“云”端共享

零距离诉服有“智”更有“质”

2022年年初,费某为装修新购房屋,向位于广东潮州的某卫浴产品销售公司购买淋浴增压花洒,并由上海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安装完成。随后因疫情封控,费某一直无法进入新房。封控期满后,费某进入装修现场发现,花洒开裂一直在喷水,地板、门、墙面均泡水发霉。通过多途径维权均无果,费某诉至普陀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委派至区消保委开展诉前调解。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关系,承办法官陪同调解员、家装办专家、当事人一道前往现场勘察。经分析实际情况,专家指出装潢公司与花洒销售商均存在一定过错。由于花洒销售商所在地与上海相距较远,区消保委申请使用法院互联网调解室,在人民法院指导下线上主持双方协商沟通并签署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此,普陀区人民法院启动司法确认绿色通道,通过线上方式仅用十分钟完成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两公司当场向费某支付了补偿金。

通过搭建协同解纷的联动平台,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个案纠纷化解为积累,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与调解组织等主体构建常态化治理机制,使依托数字科技赋能,实现异地同步高效解纷不再是个例。2022年10月,谭某将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期间,维修员将实际未更换部件的费用报入定损单。谭某因此支出含有虚报部分的15000元维修款,且由于4S店未更换相应部件,导致谭某在二手车市场出售时车辆贬值10000余元,故向普陀区消保委投诉要求赔偿损失。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及时与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接沟通,在法官专业指导下对纠纷开展调解。经调解员与法官协作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4S店向谭某赔偿8000元。借助法院互联网调解平台,在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的第一时间,法官不在现场就完成了当事人身份确认、调解书审核及材料提交等司法确认流程,4S店当场支付全部赔偿款项。相关工作机制得到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一致好评。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实现跨空间的同步调解、即时司法确认,充分发挥了“大调解”格局下的资源协同优势,借助平台加持大幅度为当事人节约维权成本,更好地发挥了诉调对接机制的治理优势。

——案例于2022年8月8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在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官网)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众号“长三角消保委联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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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5 /

巧用“一查二调三引导”法

重申理性解决小区矛盾

李某某作为小区业主自发监督小区物业检查外来车辆,陈某某因车辆能否进入该小区问题与李某某在内的多名业主发生口角争执,后激化至肢体冲突,致李某某轻伤。普陀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李某某表示不服,并自诉至人民法院,强烈要求追究陈某某的刑事责任,并欲借助自媒体等力量寻求社会帮忙。

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评估认为此类偶发暴力伤害类案件不应仅审理犯罪事实,更需要纾解双方矛盾,引导双方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故承办法官开展“一查二调三引导”:一是开展全面调查取证,深挖矛盾根源。为把握案件主脉络,调取涉案公安卷宗进行阅看,发现该小区停车矛盾尖锐,而陈某某的故意伤害亦因停车位纠纷引发了冲动性行为,且李某某在此前也有推搡等举动,故在客观评价双方行为后,决定从双方矛盾根源着手来化解矛盾。二是开展多方调解,因案制宜实现双赢。立案之初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和解意愿并不强烈,且提出的赔偿方案差距较大,其中李某某提供大量单据包括伙食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用以及高额精神费用等,用以支撑其高额赔偿费用,对此,承办法官耐心阐述法定的赔偿费用构成,分析和解带来的双赢局面,同时引导双方律师加入矛盾化解过程,共同促成赔偿金额的合理让步。另因案制宜选择调解方式与平台,包括在双方对立情绪较严重的时候选择分头调解,帮助双方建立合理预期,更是通过科技赋能,对于一方当事人异地无法前来的情况下率先选择“微法庭”开展线上调解与确认,实现调解工作的高效进行。三是开展释法明理,引导理性处理方式。在调解全程中,注重对李某某、陈某某的普法教育,告知暴力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与社会后果,引导双方理性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冲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最终,李某某、陈某某在庭审前达成和解,李某某自愿撤回自诉。该案亦为该小区的停车位管理起到正向引导作用,明示小区治理需限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到合理、合法、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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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何为“诉源靠谱治”?来看这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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