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提示:这2种行为,违法!
随着开学季临近
暑运返程高峰即将到来
加之天气炎热、客流激增
易导致车站、列车上出现
不和谐不文明的行为
不仅影响旅客出行
降低旅客出行愉悦感
有些甚至还违法
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
以下这2种违法行为
旅客跳下股道
,时长
典型案例
1.旅客在车站下车后,因醉酒不知如何出站,从站台端头翻越栏杆进入线路行走,影响运输秩序。
治安处罚:该旅客被铁路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2.旅客在车站下车后,因逃避出站查验车票,从站台端头翻越栏杆进入区间线路行走,翻越车站围墙出站。
治安处罚:该旅客被铁路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3.旅客因走错站台为抄近道,违规跳下站台穿越股道。
治安处罚:该旅客被铁路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讲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车站等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扰乱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温馨提示:
请按照车站引导
有序乘车、文明出行
如需帮助
请向铁路工作人员声明
损坏铁路交通设施
典型案例
1.一名旅客长时间专注看手机,其随身携带的拉杆箱脱离控制,在站台上失控滑动,工作人员发现后制止不及。
2.旅客(导游)在站台上举起导游杆后仍嫌不够醒目,又自行捆绑其他杆状物加高长度,并高高举起,因距离接触网过近被电击致伤。
法律讲堂《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后果或情节较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等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实施“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温馨提示:
请照看好您的行李物品
不要脱离控制
携带的杆状物品长度
不要超过130厘米
站台走行期间
不要高举杆状物品
避免发生意外
原标题:《文明出行提示:这2种行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