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

澎湃新闻记者 韩声江
2018-09-06 18:58
来源:澎湃新闻

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积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社保费问题引发关注的背景是,在国地税机构合并的机构改革中,社保费征管工作在全国层面由社保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的时间点日益临近。按照安排,相关交接工作要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明年起各地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将规范企业不合规行为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统称“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企业应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应补足。

此次征管体制改革之前,中国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模式并不统一。据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具体来看,主要有“社保征收”和“税务征收”两种模式,如上海、北京、天津、山东等地仍由当地社保部门负责征收;江苏、安徽、河南等地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根据媒体2016年底的统计,当时已有20多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由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泰君安宏观团队近日在一份研报中认为,推行社保征管体制改革,一是因为一直以来社保费“分征”过程中存在企业逃缴行为;二是因为社保资金缺口逐年扩大,政府希望强化征管,减少漏缴、少缴现象。

按规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不会按照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最低标准缴费。

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的好处是员工当期到手工资会变多,但长远来看,社保权益将受损,如退休后养老金会变少。此次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公司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至于企业少缴社保的原因,国泰君安团队认为,中国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高,不仅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对企业而言,社保费用是企业人力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对于很多以人力成本为主要优势的中国企业而言,企业逃缴、漏缴、少缴社保的动机很强。

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社保资金缺口增大也是此次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的原因之一。据《新京报》报道,2017年年底由人社部社保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2016》显示,有13个统计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可支付月数已不足1年,而黑龙江省的累计结余已为负数,赤字232亿元。

普华永道:社保征管部门变化不会给合规企业带来负担

养老保险基金累积结余为负的黑龙江省近期确实在规范企业社保缴纳方面有所动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于2018年6月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黑龙江省要求虽已参保并缴费,但未实现全员参保、未按上年度本企业工资总额足额缴费的企业,限于7月底前持漏保人员劳动用工手续到人社行政部门办理参保资格和补费条件认定,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及补缴业务,再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相应的职工个人及统筹部分费款。

该通告还明确,从8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于近日公布的几份《行政裁定书》也引起了广泛热议。其中包括江苏省常州市、泰兴市两家企业近日均被当地法院裁定补缴近十年的社保费欠款,欠款额均超过200万。

两家企业分别为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和泰兴市天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裕华玻璃被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补缴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所欠的社保费200余万元。天润建筑被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向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补缴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所欠的社保费270余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现,展开催缴工作省份的社保均已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相关催缴工作早在去年就启动,并非近期的突发行为。

仔细查看《行政裁定书》可以发现,常州和泰兴两地税务部门早在2017年年底就向企业做出了征缴社保欠款的决定,但企业并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因此于近日向当地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的前身常州市裕华玻璃厂成立于1976年,2002年由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制为公司,企业负责人为李良大。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就此事采访了裕华玻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良大,他表示企业拖欠10年社保费的原因是转制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证、房产证并未归于公司名下,因此转制后贷款融资较为困难,公司资金紧张。公司于2017年年底已经与常州税务局达成还款协议,每年补缴60万,若干年后还清200余万。但是,据李良大表示,公司在2018年6月因当地环保督查而停产,目前已经失去继续还款的能力,因此在补缴了20余万后,剩余的180余万一直拖欠至今。

江苏省的社保费在此次全国性划归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之前就已由当地地税部门代征。与此类似,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发现了多起其他省份类似案例。

如河南省汝阳县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12月做出了向洛阳市紫罗山水泥有限公司征缴所欠社保费两200余万元的决定,并于近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徽省铜陵市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5月做出了向铜陵市东市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征缴所欠社保费320余万元的决定,并于近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普华永道中国全球派遣及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黎美芬近日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除了目前已开展社保稽查工作的地区,他们相信未来几个月内其他地方税务机关也将陆续推出相关措施用以推进社保职责接管工作。

黎美芬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据他们了解,日前广州税务局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应参加养老保险未参加和缴费基数不实等问题,也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并于8月27日前完成补缴申请。此外,他们还了解到最近一些地方的税务局(如广州)也把社保查补范围扩大到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所以未来不排除其他地方的税务局也会有同样举措。

此论税务部门对企业所欠社保费用要求补缴会对企业造成何等程度的负担呢?黎美芬认为,如果企业往年都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参保与缴纳,社保征管部门的变化并不会在经济上给企业带来负担。但如果企业往年不合规并涉及补缴金额较大,则需另当别论。

如果被要求补缴的企业倒闭,解散的员工还能否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呢?黎美芬表示,如果员工自己继续参保或者通过新雇主参保和缴纳,对未来享受福利不会造成影响。但如果不继续参保,因为缴费年限不够或者不及时缴费等原因确实有可能无法享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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