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舞蹈机构“停业”,学生怎么办
学习艺术考证找工作
参加各类培训机构
当个学习“内卷人”
是如今不少职场人的选择

然而
选好了心仪的课程
一次性预交了学费
机构却关门“停业”了
这可如何是好?
近日,长春经开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妥善化解了一起学员因某美术培训机构“停业”,要求返还预付培训费用的合同纠纷案件,公正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在网上看见长春市的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称是“中国钢管舞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考证基地”,并承诺颁发中国舞协、国家体育局等联合发布的教练证书,包分配工作(工资可达1~3万)。
于是,李某在仅仅看到学校负责人朋友圈发布的教师资格证后,便与培训机构签署三个舞种学习的“入学协议书”并分期付款交费,进入教练班学习。上课时,李某发现报名课程中的钢管舞的课程被取消了。另外,李某在上网时无意见看见“离岸社团”的消息,进一步查询其宣称的“中国钢管舞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是民政部公布第十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展示的教师资格证中“中国体育舞蹈家协会”也不是中国民政部门批准的组织,李某向学校提出质疑并协商退费,遭到被告舞蹈学校拒绝。

同时,舞蹈学校将李某移出学校群,不再向原告告知任何课程安排、上课时间等任何信息,李某后期又多次去学校,学校均关门,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均遭到拒绝,无奈将该舞蹈学校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后,法官认为本案法律关系明确,诉讼标的不大,但李某在情绪上对舞蹈培训机构的关门和不沟通行为十分不满,要求其退还剩余课时费用。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释法明理,对原告的诉求耐心倾听,从中调解,告知被告舞蹈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时间上课,以关门不营业的方式拒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交纳的培训费。经法官从情理、法理出发,向原被告说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最终舞蹈培训机构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培训机构当场退款。
法官提示
近年来,随着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和消费理念转变,预付款消费的模式逐渐涉及到教育培训机构、游泳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而各个机构良莠不齐,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时常会产生纠纷,甚至会发生机构“卷钱跑路”的现象。

因此,在购买课程的时候,应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资质筛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课程标准并约定协议解除的情形,避免自身遭受损失。
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避免“财”“课”两空
以下几个要点要记牢
理性培训
理性看待培训的作用,选择有利的培训项目,不要盲目报班。
慎重选择培训机构
“看”。先看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再看教师有没有相应的资格证。正规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有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两证。
“问”。问现场培训学生了解机构口碑。
“搜”。网上搜索培训机构名称,了解机构经营、投诉情况。
“试”。经过前面三步之后,如果认可该培训机构,可先与负责人协商试听课1-2节,满意以后再报名交费。
“不要”。不要参加培训机构场所之外的“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培训。
谨慎预交培训费用
正规培训机构都有收费标准公示牌,要了解清楚以后再交费。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警惕“预付费享优惠”“多买多送”等促销诱惑。
培训费要交入培训机构的监管专用账户,并开具合法票据,注意:票据收款单位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
务必签订正规合同
报名交费之后,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将培训机构的各种承诺写进合同,明确课时、师资、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要保存好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票据等,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凭借合同、票据依法维权。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遇到退费纠纷,可先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还是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舞蹈机构“停业”,学生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