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丨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涉电信诈骗案
袁某豪等电信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份,被告人袁某豪应蝙蝠APP昵称为“徒步行走”的好友告知,帮助其架设GOIP设备可每天赚1200元,并将一台GOIP设备和电话卡等邮寄给袁某豪,袁某豪与被告人彭某波明知他人利用GOIP设备实施电信诈骗,仍共同在娄底城区帮助“徒步行走”架设GOIP设备,先后将61张电话卡插入GOIP设备中以供他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时长18时30分,袁某豪共计获利5041元。期间,北京市昌平区的被害人李某于2022年4月18日13时53分接到该设备上的诈骗电话,被诈骗资金22万元。
2022年4月19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娄底市娄星区欣泰宾馆将被告人彭某波抓获归案,后彭某波带领民警在娄底市娄星区福岭社区将被告人袁某豪抓获归案。
判决结果
一审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袁某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二、被告人彭某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三、追缴被告人袁某豪的违法所得5041元,返还被害人;四、没收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手机、GOIP设备、电话卡以及卡壳等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电信诈骗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愈发呈现出团伙作案、难辨认、受害范围广等特点,给人民财产造成了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娄星区法院通过本案的审理给参与诈骗的犯罪分子以法律制裁,有效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
邵某锋等八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7日,被告人杨某、何某与被告人卢某明联系介绍刘某辉提供洗钱的银行卡,后何某安排刘某辉住在惠州市惠东县稔山区的一个酒店内并安排其与卢某明及被告人陈某新、邵某锋、陈某华、林某超见面。次日上午,陈某新、邵某锋、陈某华、杨某、何某等人赶往刘某辉房间,由陈某新、邵某锋操作刘某辉提供的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纸飞机软件内与上线联系接收、转移犯罪资金,陈某华上交押金及在纸飞机软件内结算收益,林某超负责看守刘某辉。经查明,陈某新等人利用刘某辉的银行卡接收、转移犯罪资金共计365936元,其中包括被骗资金60751元。卢某明等人共计获利17662元,卢某明、陈某新各分成1000元,邵某锋分成2500元,陈某华分成3000多元,林某超分成500元,杨某、何某合计分成3600元,刘某辉分成3200元。
2022年8月2日,被告人杨某、何某联系被告人卢某明、陈某新、邵某锋、陈某华、林某超从广东省到娄底市找刘某辉洗钱,因刘某辉未找到合适的提供银行卡的卡主作罢。
2022年8月22日,被告人林某超介绍陈某钦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犯罪资金,被告人卢某明负责风险评估,被告人陈某新、邵某锋负责操作、转移犯罪资金及与上线对接,被告人陈某华负责上交押金及在纸飞机软件内结算收益,被告人刘某及林某超负责看守陈某钦。经查明,陈某新等人利用陈某钦的交通银行卡接收、转移犯罪资金共计396901.01元,其中包括被骗资金6770元。卢某明、陈某新等人共计获利36000元。
2022年8月23日,被告人杨某、何某联系被告人卢某明、陈某新、邵某锋、陈某华、林某超、刘某从广东省到娄底市找刘某辉洗钱,后刘某辉报警。同日民警在娄星区将被告人邵某锋、陈某新等抓获。
判决结果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4日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邵某锋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陈某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陈某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四、被告人林某超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五、被告人卢某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六、被告人杨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七、被告人何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八、被告人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九、对被告人陈某华、卢某明分别退缴至公安机关的违法所得10000元、5000元;对被告人何某、杨某、陈某新、邵某锋、林某超分别退缴至本院的违法所得3600元、3600元、10000元、5000元、500元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十、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的手机、银行卡等(以公安机关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内容为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什么是“跑分”?
“跑分”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为不法分子进行代收款,有偿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涉赌、涉诈等“黑金”,随后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银行账户实行实名制,一方面是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从源头上预防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用意。本案被告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竟胆大妄为到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是咎由自取所致。也请广大人民群众切记不要将银行卡出售、出借给他人,否则可能将会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因此获刑。
原标题:《全民反诈丨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涉电信诈骗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