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征兵政策最新解读!

2023-07-18 10:40
四川

参军报国无上光荣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2023年下半年征兵正在进行

将于7月24日—7月27日组织征兵体检!

从崇州市入伍的优势

到部队的发展前景

退役回地方享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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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解读答疑来了

一、从崇州市入伍的优势

1.①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大学毕业生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

②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大学生毕业生,优先组织定兵和公示;

③结合大学生毕业生专业、个人特长和参军意向,优先安排大学生到军兵种部队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④体检、政治考核,办理学籍保留和学费补偿代偿更为方便。

2.从崇州市入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5万元,大专毕业生4万元,本科新生和在校生2.5万元,大专新生和在校生1.5万元。

3.享有成都市家庭优待金标准。家庭优待金发放数参考该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经济越发达地区,优抚金越高,成都市上年度家庭优待金约为29000/年,居全省前列。

4.回崇州市应征的大学生报路费、发生活补贴。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回崇州应征的大学生,可参照义务兵标准凭票报销路费,根据参加体检的实际天数享受每人每天300元的生活补贴。

5.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助:本科毕业生约23-26万,大专毕业生约21.5-24万元,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0.5-23.5万元,大专在校生和新生约19-21.5万元。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

6.享有成都市入伍的全部优惠政策。

二、到部队的发展前景

1.军官选拔

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选拔为军官。

②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校招生考试,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

③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2.军士选取

①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服现役满一年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拔,服役满两年后也可优先选取军士;

②对于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

③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3.荣誉激励

军人勋表是国家对军人建立功勋的褒奖,是人民对军人牺牲奉献的肯定,更是一名军人军旅生涯不可替代的“浓缩荣誉”,充分彰显一名军人的光荣感、自豪感、幸福感。根据最新《军人勋表管理规定》,无论军官士兵、不论职位高低一律以获得荣誉、服役贡献授予略章和确定勋表佩戴排数和数量,充分彰显荣誉面前官兵一致、人人平等。

三、退役回地方享有的政策

1.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其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再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标准按照服兵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军士每人每年7000元(含义务兵2年服役期)。

2.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工作

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相关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①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待遇。

3.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教育培训期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间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有就业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5.退役复学

①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⑤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⑥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⑦免修军事技能。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拓宽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就业渠道

①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后可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职位;选调生考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且年龄可放宽2岁。

②退役后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可参加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国企预留15%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③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可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④新任镇(街道)武装部部长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中选拔,新任事业编基层专武干事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

⑤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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