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2023-07-13 14:04
黑龙江

关于启动防汛

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双鸭山、伊春、鹤岗、黑河、绥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省气象局预计,7月13日至16日全省将迎来入汛以来最大降水过程,全省大部有大雨,西南部和中部地区有暴雨,个别市县有大暴雨,过程累计降水量黑河南部、伊春东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哈尔滨、鹤岗、佳木斯西部、双鸭山西部60至80毫米,其中齐齐哈尔南部、大庆、绥化南部、哈尔滨大部、鹤岗、佳木斯西部、双鸭山西部可达100至120毫米,个别站点雨量可达2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60至80毫米。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综合分析预计,嫩江干流江桥段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5年一遇;松花江干流肇源段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接近5年一遇;嫩江支流雅鲁河及支流罕达罕河可能发生超保证洪水,洪水量级10至20年一遇,阿伦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超10年一遇;倭肯河支流南柳树河、北柳树河,拉林河支流牤牛河以及汤旺河支流西南岔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小于5年一遇;乌苏里江支流穆棱河干流、挠力河支流七星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小于5年一遇。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7月13日10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县(区)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巡查值守、隐患排查、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科学调度水工程,前置抢险物资和队伍,做好江河洪水、山洪地质、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哈尔滨市防汛抗旱

指挥部办公室

哈尔滨市水务局

哈尔滨市气象局

7月13日8:00

联合发布

黄色中小河流

洪水气象风险预警

预计7月13日20时至17日08时,哈尔滨全市发生中小河流洪水的气象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上述区域做好中小河流洪水的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巡查防守、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等防范工作。

哈尔滨市防汛

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哈尔滨市水务局

哈尔滨市气象局

7月13日8:00

联合发布

黄色山洪灾害

气象风险预警

预计7月13日20时至17日08时,哈尔滨全市有较高气象风险引发山洪灾害(黄色预警),请加强防范,做好实时监测和转移避险等工作。

7月13日夜间至16日,哈市将出现明显降雨,全市中到大雨,局部暴雨,降雨同时可能伴随出现对流性大风、短时强降水、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恶劣天气将对市民出行造成一定影响,为保障广大市民交通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发布雨天安全出行提示。

1、雨天路面湿滑,视线条件变差,部分路段可能因短时强降水出现较深积水,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自驾出行时,注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途中牢记“降速 控距 亮尾”,谨慎驾驶,以保安全!

2、近期多雷雨天气,请各位驾驶人提高警惕,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注意道路积水和山体滑坡,遇险情要紧急避险,远离危险地段。

3、暴雨天行车,驾驶人视线受阻,应打开雾灯、近光灯和示廓灯,使用低速档缓慢行驶,根据情况随时调整刮水器的档位,注意制动、灯光及轮胎运行情况,必要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避雨。

4、强降雨天气路面积水浑浊,积水深度难以判断,涉水行车易造成车辆被淹熄火。行经积水路段时,应沿前车路线行驶,遇情况不明时,请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一次性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5、雨天行车,应降低车速并保持均匀的行车速度,遇有交会车辆,要提前减速,缓慢平稳通过,严禁超车。同时,要尽量远离行人、自行车,以防其滑倒,危及行车安全。

6、降低车速,车速越快,大风尤其是侧面吹来的横风对车辆稳定性的影响就越大,因此,在大风天气里开车,要注意适当降低车速,不开快车。

7、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在车辆能够移动的情况下,要立即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操作,防范二次事故。

原标题:《我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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