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在红法·典型案例(十九)】执行措施震慑强 被执行人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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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失信行为终将寸步难行,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积极为涉企案件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近日,红旗区法院快执团队成功执结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消除执行案件对企业的不良影响,帮助失信企业修复信用重返市场,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某节能科技公司与某自动化公司于2016年9月签订供货合同,载明合同设备、税金等共计29万余元,某节能科技公司尚欠4万元货款未支付。因双方协商未果,某自动化公司诉至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节能科技公司支付原告某自动化公司剩余货款4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某节能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某节能科技公司逾期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某自动化公司向红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快执团队许闫法官承办。立案后,许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同时交由外勤团队集约查询被执行企业名下的房产车辆信息。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许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企业联系,最初联系时,被执行企业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经法官明理释法,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会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还可能将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让被执行企业了解到其作为被执行人,如果不能履行法律义务,公司不仅会被冻结名下车辆、房产、银行账户等财产,信用风险等级也会提高。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被执行企业立刻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企业并将货款支付完毕。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套组合拳对被执行人产生了相当大的震慑作用,缓解了部分案件的执行困难,促进了一系列案件得到解决,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逐步实现“让诚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前,提前通知被执行人并告知其失信具体情形。给予被执行人申辩机会或者采取积极措施助推案件纠纷化解,避免直接纳失所导致的信用恢复时间长、成本高、消除影响不及时等问题。
执行难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顽瘴痼疾。要采取严厉措施兑现生效判决,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不让法律“打白条”。也要做到执行有度,寻找合理有效方法,做到赢输皆服。企业确因客观履行不能的,不能机械司法,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在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寻找申请人和被执行对象之间的利益平衡点,赢得双方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帮助企业寻找再生之道,助力履约企业尽快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是人民法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强心剂”,是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的“助推器”。在执行案件中,红旗区法院始终将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鼓励当事人诚信履行判决义务,兑现胜诉权益,帮助被执行人及时化解失信难题,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真正助力企业长远发展。
文字丨执行局
微信号|hqfygw红旗区法院
编辑丨六月流萤初审丨春天
终审丨无风之树
原标题:《【“营商”在红法·典型案例(十九)】执行措施震慑强 被执行人忙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