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佩奇”在华打假:一淘宝店标“正版”售假被判赔15万

许佳炜 王川 叶胜男/杭州网
2018-08-20 17:51

本文图片均来自杭州网

杭州网8月20日讯,“社会人”小猪佩奇的周边产品,在抖音上爆红之后,在国内掀起经久不衰的热度,谁家家里还没个“社会人”玩具坐阵呢。正因如此,许多标有“正版授权”的“小猪佩奇”周边产品花样百出,层出不穷,这些商品真的都是正版的吗?

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进行网上公开宣判。

标着“正版授权”的“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 并未被授权

涉嫌侵权的"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

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戴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壹公司)于2005年8月19日向美利坚合众国申请《Peppa Pig》(“小猪佩奇”)著作权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后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申请《Peppa Pig,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著作权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并且,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生产、制作《小猪佩奇》动画片及其他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配套书籍、小猪布偶、玩具、APP应用程序等),并在全球范围推广。

不久之后,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发现汕头市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凡公司)在其淘宝网“聚凡优品1” 店铺中大量销售印制有涉案作品人物形象的“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玩具,且显示生产商为被告汕头市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乐公司)。

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认为,聚凡公司未经许可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并展示相关图片,嘉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均已严重侵害其所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并未对商家上架的产品是否涉嫌侵权进行主动审查,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侵权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以线条、色彩或者组合呈现出富有美感的人物形象和艺术效果,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上保护的美术作品。

嘉乐公司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生产涉案被控侵权产品获得合法授权,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故嘉乐公司未经合法授权生产侵犯“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玩具,同时将涉案被控侵权产品销售给聚凡公司,分别侵犯涉案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聚凡公司销售侵犯“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玩具并在网络上展示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图片一张,侵犯了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据此,判令嘉乐公司、聚凡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随着爆红 “社会人”一家身价也在涨

据悉,“Peppa Pig”(“小猪佩奇”)进入中国市场后,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一直在积极维权,打击盗版。

此前,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均已调解结案,本案系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的著作权侵权首例判决案件,对国内代理市场的混乱有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据了解,随着“社会人”“小猪佩奇”的蹿红,“小猪佩奇”一家四口的授权价平均每个月上涨了10多万。

(原题《“社会人”打假啦! 杭州法院宣判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

    责任编辑:姚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