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乡镇干部贪污政府补助资金获刑,17名相关人员被问责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18-08-20 17:06
来源:澎湃新闻

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弱势群体补助资金,温州泰顺县三魁镇政府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原主任钟松珍3月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0万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2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因在该案中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原镇党委书记、镇长等5名三魁镇领导干部被处理,此外还有镇财务人员、县民政局相关领导干部等牵涉其中,共17人被问责。

据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钟松珍在担任三魁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经手发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补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爱心助残专项帮扶项目补助资金、高龄老人津贴补助资金等特定款项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57.4万元,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生活支出,剩余存于银行账户。

另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官网20日消息,被钟松珍贪污的补(救)助款,涉及对象多为低收入、高龄、独居等弱势群体,总计400多人次。目前,钟松珍个人银行账户中的23.02万元赃款已予以追缴。

据介绍,泰顺县纪委、县监委发现,三魁镇有关领导和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监管责任缺失。按规定,专项资金应发放到受助对象个人账户,但镇政府长期将专项资金拨到镇干部个人账户,由其代发。直接经手的钟松珍利用后续监管的漏洞,通过制作虚假支出凭证、工资报销表、会议记录、假冒补助人签字等,贪污补(救)助款。

根据通报,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时任三魁镇党委书记吴振锋受到诫勉处理,历任3名党委副书记、镇长分别受到通报处理、诫勉处理和书面检查处理,分管工作的原镇党委委员陈贵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时任镇纪委书记受到诫勉处理。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张艳